南都讯 记者吴春熠 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车将被罚款200元!南都记者了解到,为提高新规定的知晓率,深圳交警在新规施行的首日,在全市开展大规模、长时间的查处行动,共开出敬告单1300宗。其中,部分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可选择将相关的警示教育内容发送至朋友圈,以配合交警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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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市民:警示教育发朋友圈

上午11时许,南都记者随同福田交警大队前往深南路同心路段,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教育。

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明显提高。而在查处的违规行为中,骑乘人员大多表示自己是刚来深圳或者出门着急忘记携带,个别人员则是见到交警后,才将头盔取出佩戴。

来自罗湖方向的周女士在接受查处时表示,自己是昨日做钟点工的时候,将头盔遗留在车上,被别人取走了。随后,她也配合福田交警大队的队员,将骑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警示教育内容发送至个人朋友圈,作为自省的同时,也配合交警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通过朋友圈,可让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有几何性的增长”,据福田交警大队机训中队许坚生介绍,由于缓冲期内交警对于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以现场劝导教育为主,福田交警大队特意准备了微信二维码,违规骑乘的市民扫描后可复制粘贴相应的文字,并将骑乘的警示教育内容发送至朋友圈,“前后不到一分钟,就可以完成整个宣传教育,便民的同时,又提高了宣传力度”,许坚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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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快递骑手:查处次日需进行学习

11时30分,一名美团骑手在经过同心路段才佩戴起头盔,但依然被铁骑队员发现并拦下。

据其表示,针对戴头盔一事,公司已多次开会强调。由于当时自己在外送餐,因此并不知道规定的执行时间。随后,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登记信息,开出敬告单。据悉,该名骑手第二天需要前往福田交警大队进行集体警示学习,这也是交警开出的特殊行业首张敬告单。

据了解,对外卖快递行业骑手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警予以现场登记的同时,还将通知对应企业的安全主管,连同违规的骑手在查处的次日前往各大队观看视频学习,并签订承诺书。

佩戴头盔:设立一定缓冲期

此前,南都记者已从深圳交警处了解到,8月1日起,交警将依规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开展统一执法。

为提高知晓率,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设立一定的警告期进行过渡,首次违法予以警告不处罚。据许坚生透露,缓冲期将大致持续一周时间。

对此,深圳交警还表示,8月1日作为统一行动日,全市共设置174个行动组,从上午8时至22时开展14小时不间断执法。其中11时至14时和17时至19时的高峰时段,将重点在辖区各大商场及餐饮聚集点等对快递外卖不戴头盔情况进行查处。据统计,8月1日当天,交警共开出敬告单1300宗,其中外卖快递行业87宗。

与此同时,8月2日至8月7日,交警各大队将依托常态勤务,全天24小时开展敬告劝导。同时,对新规里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也同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