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来了,从今天起,又有一大波新的政策法规将实施。事关你我,这些重点需要了解。

全国

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施行

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明确,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据悉,该清单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发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将允许境外个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或者期货账户。

最严反洗钱新规将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反洗钱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

新能源项目执行平价上网

为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自8月1日起执行。

其中,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我国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同时,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全面推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整合申报后,办税流程得到优化,解决了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新申报表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生猪屠宰新规增加行业禁入制度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增加了行业禁入制度,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如果被吊销了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另外,如果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经营场所擅自采集人脸信息属于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小区“刷脸”进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明确,对于违反单独同意,或者强迫、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构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消防新规禁止电瓶车“上楼”

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定。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多地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

多地从8月1日起开始新一轮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比如,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浙江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

地方

北京: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开始

今年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将于8月1日开始。根据北京摇号新政,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上海:“REITs20条”施行

《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将自8月1日起施行。这份为支持上海市基础设施REITs发展“量身定制”的政策,从项目梳理储备、遴选申报、发行交易、运营管理等全流程、全链条推动本市基础设施REITs发展,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和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

广东:被征地农民可享受社保费补贴

广东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意见》,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给予同等标准的征地社保费补贴。

海南: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海南邮轮港口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自今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海南邮轮港口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根据《办法》,海上游航线是指从海口、三亚邮轮港出发,在经批准的水域范围内航行,并返回始发港口,期间不再停靠其他港口的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