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清晨时分,汕头金平公安分局石炮台派出所接110指令处警,处警过程中有一名民警遭遇暴力袭击受伤,最终,暴力袭警的被告人蔡某被依法宣判,这也是“袭警罪”正式入刑后,我市首宗以袭警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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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早晨7时左右,家住兴原里13巷的一市民拨打110报警,称楼上有住户喝醉酒,一直在用脚猛踹他们家的大门,接到110指令后,石炮台派出所指派民警罗某、许某、治安巡防队员张某到现场处警

他们先到报案人家中了解情况。报案人称,5楼的住户蔡某经常喝醉酒,而其酒后行为十分蛮横,不时骚扰邻居,民警随后打算到蔡某家中了解情况,不料却遭遇蔡某的强烈阻扰,他不断在4楼至5楼之间的楼梯铁门内吵闹、踢门,拒不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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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出示证件,并一直劝说蔡某打开铁门,但蔡某借着酒劲,无理取闹,甚至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在与110的通话过程中,蔡某还一再宣称上门处警的民警为“土匪”

在110接线民警的要求下,蔡某将手机拿给民警罗某接听,然而,在民警陈述情况的过程中,蔡某竟然借着酒劲与民警争抢电话,随后,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蔡某用脚狠狠地踹向民警罗某的胸部

蔡某还用脚抵住铁门,阻止民警许某等人进入。其母亲听到响动,从5楼家中来到现场,也试图阻止其他民警进入,经过民警罗某多次劝说,蔡某最终松开他的脚,让民警许某及治安巡防队员张某进入,而当民警对蔡某实施控制,准备将其带离现场时,蔡某又脱掉裤子逃跑,并在巷道中不断挑衅和谩骂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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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路99号附近,蔡某最终被民警及赶到的增援人员合力制服,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医院检查,民警罗某被醉酒的蔡某踹到胸部,导致第3至8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评定为轻伤一级

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某犯袭警罪,于6月7日向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金平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