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畜牧局局长吴长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畜牧局局长吴长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长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吴长斌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项目骗取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在业务往来、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长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手中职权,长期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同盟,充当“影子股东”,骗取专项资金。吴长斌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继续违纪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长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岩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岩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岩罗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找靠山;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岩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底线失守,丧失理想信念,“买官要官”“收红包”,利用手中职权,拿中小企业申报项目扶持资金作为筹码,多次搞利益输送。岩罗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继续违纪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岩罗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原主席陈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原主席陈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虚构借贷关系、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事项,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上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获得团购房名额,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陈军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补勘补助费、煤矿指标转让、电煤供应保障、项目审批、承揽工程项目、职务调整、就学就业等方面承诺或实际提供帮助,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陈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虚构借贷关系,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党纪国法、不知敬畏、私欲膨胀、贪得无厌,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依法处理。

陈军简历

陈军,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菏泽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管理学硕士。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3年7月至1996年10月,历任水利电力部昆明勘测设计院计划经营处经营合同科副科长,科研所副所长;

1996年10月至2009年2月,历任云南省计委能源交通处副处长,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处长,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重点建设办公室)处长(主任)兼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主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2月至2013年9月,历任云南省曲靖市副市长,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厅级);

2021年2月7日,云南省政府决定免去陈军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普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