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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解通读》第三十七期和大家见面了!上期我们一起了解了《民法典》中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大家介绍如何在离婚时获得家务劳动补偿。

今天,我们邀请专家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开始学习吧!

嘉宾

冯淼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嘉宾

张荆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带孩子、买菜、烧饭、做卫生等等,我们统称为“家务活儿”,常常有人开玩笑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然而,这句浪漫的说辞如今迎来现实的考量。在有些家庭里,妻子是全职太太,包揽了所有家务活儿,不过时间一长,难免会生出一些矛盾,丈夫常会觉得妻子没有收入,还总是在花自己的钱,时间长了,问题自然而然就来了。全职太太离婚后,如何获得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你该如何守住婚内的财产?

北京市首例离婚家务劳动补偿案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相识相恋,5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2018年开始,两人之间出现矛盾并于同年7月分居至今,儿子跟着王女士居住生活。2019年,陈先生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撤回,2020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驳回其离婚请求。同年10月,陈先生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他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王女士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王女士称,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她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陈先生母亲名下房屋出资装修。此外,陈先生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其造成精神损失,故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16万元。

2021年1月27日,法院判决陈先生和王女士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王女士所有,陈先生每月给予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家务劳动赔偿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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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解通读》 | 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家务劳动补偿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尽管《婚姻法》中有关于家务补偿的规定,但“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前提条件,使得这项法律规定基本形同虚设。《民法典》实施后将此前置条件去除,夫妻一方要求对方补偿更有依据,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认可并尊重家务劳动的价值

上述案件中,关于家务补偿的具体数额,法官对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男方的收入情况和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量,且注意到分居期间女方已找到工作,最后确定陈先生赔偿王女士5万元的家务补偿数额。

经济补偿平衡夫妻间的家庭付出

《民法典通解通读》 | 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家务劳动补偿吗?

《民法典》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有利于和谐家庭的建立,通过规定使家庭成员重视家务劳动的价值,比如,长期进行个人事业的一方在离婚后必定会比照顾家庭的一方获得的更多,此时《民法典》通过这项制度弥补照顾家庭一方的损失。

随着社会发展,女性在生活过程中的劳动价值需要得到更多体现,《民法典》较之前《婚姻法》的规定,取消了部分前置条件,能够更好地保护家庭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的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这项法律。如何认定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家务劳动的具体内容以及当地一般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虽然当事人申请家务劳动补偿时,可能会遇到举证难的问题,但法官会通过适当分配举证责任或走访双方的亲朋好友了解家庭生活情况等形式搜寻证据,以便做出公正判断。

现场问答环节

观澜君和您一起,看看现场观众在生活中都遇到哪些与家务劳动赔偿相关的问题。

《民法典通解通读》 | 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家务劳动补偿吗?

不离婚能否提出家务劳动补偿?

家务劳动补偿应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进行家务劳动补偿,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两人已经准备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主张,且《民法典》未对双方婚内财产制度的约定进行限制,所以不论夫妻在生活中是否对财产制度进行约定,仍可以向法院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要求。

冯淼

《民法典通解通读》 | 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家务劳动补偿吗?

法律是否保护在外工作、打拼的一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重点对家务劳动付出多的一方的权益进行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张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