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杜学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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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杜学军丧失信仰,改变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调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亦官亦商,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财无度,肆意用权,亲清不分,被商人“围猎”,在煤炭资源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杜学军,蒙古族,1965年5月生,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呼伦尔市委常委、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呼伦贝尔市委秘书长,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安盟委副书记、行署盟长,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乌兰察布市委书记。

2020年7月, 杜学军被免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职务。

《瞭望》新闻周刊此前曾刊文披露了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倒查20年”行动中部分被查官员的腐败细节。其中包括杜学军。

文章称,去年6月,时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杜学军被查。杜学军案是内蒙古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的在职正厅级市委书记落马第一案,其涉嫌受贿数千万元。

文章披露,杜学军在任上多次参加专项整治工作会,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忠诚不离口,背后留一手。熟悉杜学军的人评价,“这个领导在人前人后两个样”。他表面上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但私下则熟人送钱必伸手、有事必关照,像一只在黑白世界里自由切换的“变色龙”。

刚接触煤炭,杜学军就“大捞了一笔”。2004年,杜学军任陈巴尔虎旗委书记期间,接受发小请托,为其公司配置煤矿开采方面事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发小夫妇现金、房产折合人民币超千万元。2010年,杜学军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接受当地一家公司董事长王某某请托,为该公司在企业发展、土地出让金返还、税费减免和银行贷款上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某房产24套,折合人民币710余万元,获得孳息75万元。

官职越来越大,为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杜学军帮人办事的行为也越来越“谨慎”。2017年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时,他不会因帮助体制内的人办事而收受大额财物,只是逢年过节收取一些小额礼金和烟酒,可对体制外的熟人却“毫不客气”。2018年,他接受张某某请托,为其丈夫的转业安置事宜提供帮助,通过妻子收受当事人所送的10万元现金和总价值12.28万元的两根金条。

杜学军不仅自己腐,还带着家人一起腐。2004年,杜学军假借其岳母张某某之名注册成立了某公司和某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这家公司专门用于为其贪腐所得进行洗钱。而这家基地则在杜学军所管辖的巴彦库仁镇租用24510.54亩草场,其妻子、父亲齐上阵参与经营管理。2006年至2016年间,杜学军利用职权向陈巴尔虎旗农业局、财政局打招呼,为基地成立的公司违规获取国家惠农补贴245万元。

在20余年里,杜学军亦官亦商,将商品交换原则搬到了党内政治生活中,不放过任何一个利用职权赚钱的机会。

杜学军在忏悔录中写道:“在成绩面前,个人意识、权力意识膨胀,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松了廉洁自律。”他本以为冒几次风险可以换来后半辈子的舒适无忧,但其实早在罪恶的深渊里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