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诚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陶诚华利用担任金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金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金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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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诚华,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1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消息

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浙江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陶诚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陶诚华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毫无党性原则,不信组织信风水,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卡;与私营企业主“亲”“清”不分,长期参与企业、项目投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收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陶诚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陶诚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金华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1992.09-1995.10金华市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5.10-1998.01金华市科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8.01-2000.09武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09-2002.10磐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0-2003.11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3.11-2005.06金华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府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5.06-2006.09金华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府办党组书记

2006.09-2012.01金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2.01-2012.03金华市委常委

2012.03-2012.08金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08-2015.05金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5-2016.02金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6.02-2016.03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3-2021.01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1年6月,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来源 | 清廉浙江 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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