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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西高山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1人,有效的打击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

7月27日下午19时许,西高山派出所接到西高山镇张湾村委会人员报称:该村张某在微信群辱骂村委会,在该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查:7月27日17时许,张某饮酒后在“张湾村安全生产交流群”通过发语音的方式,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张湾村委会,在该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对其酒后在该村微信群辱骂村委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张某在公共网络群中无视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恶意辱骂村委会,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西和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发言需要三思而行。网络确实带给了我们很多便利,为人们开辟出了解新事物的窗口,便捷了彼此间的交流和联系。但部分群众肆无忌惮,为泄私愤,口无遮拦,一吐为快,无故辱骂攻击公民个人或单位,在网络上做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也必将为自己违法言行受到法律的处罚。

来源 |西和公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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