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讯 7月31日,本报从遂溪县人民政府获悉,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一期工程“5·7”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批复公布。

据悉,2021年5月7日8时约30分,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一期工程在89#桥墩安装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7万元。

事发工程为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一期工程,是湛江市“十二五”路网规划中湾区内环的北线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东新区路网规划的主要货运通道之一。

该项目属 PPP 项目:由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中铁湛江调顺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和中铁大桥局有限公司(丁方)联合组建。合作期为12.5年,包括2.5年建设、10年养护期,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的20%作为资本金,其中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30%,中铁大桥局有限公司融资70%,总投资大于212750.71万元,付费进度为可用性服务费按半年/次予以支付。

发生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地点为调顺跨海大桥89#桥墩,其高为37.99米、桥墩顶平台长为6.9米、宽为5.5米,桥墩身为混凝土钢筋水泥实体。为防止意想不够的大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大桥带来的超量移位,抵抗可能发生的横向荷载,在桥墩上二个支座垫各安装一个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坠落事故就是在安装 89#桥墩顶平台南侧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的螺栓时发生的。

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一期工程的施工方为中铁大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江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89#桥墩安装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的劳务分包方,监理单位是西安方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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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按建设要求,调顺跨海大桥89#桥墩顶平台要安装二个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2021年5月7日,合江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员匡克福安排安装工金广平(死者)和牟德彬负责安装并拧紧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上螺栓(一个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共有12颗螺丝,分两排,每排6颗)。

早上6时30分,合江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车将二位安装人员送到 89#桥墩位置的桥面上,二人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防护带,由北侧桥墩梯下到桥底,首先安装北侧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金广平和牟德彬在6时40分到达位置后各将安全带锁扣扣在一横梁架上,用千斤顶将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往上顶,顶到位置后安装并拧紧一边的6个螺栓。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调顺跨海大桥项目经理部在当日8时也派出技术人员雷一鸣到达现场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当时金广平和牟德彬在 89#桥墩横架上作业,雷一鸣在桥底下的移动小车上观看。

金广平和牟德彬安装完北侧所有螺栓后,接着又安装南侧的螺栓,由于另一边螺栓位置距离较远,安全防护带长度不够,金广平(死者)就解开安全防护带锁扣, 约8时30分,在没有交替系扣和其它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移动作业位置,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慎踩空,从桥墩顶平台直接坠落到桥墩底承台的水泥面上(高度37.99米),导致金广平(死者)受重伤,被闻讯赶来的人员救出后送往湛江市骨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0时52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中铁大桥局集团调顺跨海大桥项目经理部主动与死者家属沟通,连续多次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及死者家属进行调解, 5月12日,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17万元。

经调查,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金广平安装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时,在拧紧北侧的6个螺栓后,准备安装南侧另6个螺栓,由于佩戴的安全防护带长度不到,为行走方便,擅自解开安全防护带锁扣,在移动位置时,没有按相关规定将锁扣交替固定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盲目移动作业位置,不慎踩空滑落,从89#桥墩顶平台坠落到桥墩底部承台水泥面上,导致其受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为劳务单位(合江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遵守施工方先行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对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89#桥墩过渡墩横向钢阻尼器的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在作业之前,没有制定防坠落措施,对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差。

经调查认定,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一期工程“5.7”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于事故单位合江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调查组建议遂溪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基建报》沈海荣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