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01

7月27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最高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精神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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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7月28日,省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同支部党员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交流学习心得,查找问题不足,深挖思想根源,阐明整改措施。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徐泓同志、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王云红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由支部书记韩忠元同志主持。

03

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省法院召开院机关退役军人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主持会议。会上,韩德洋认真听取了6名退役军人代表的工作体悟,充分肯定了退役军人为法院司法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对大家发扬优良传统、在法院司法事业中争创更大荣光提出殷切期望,并向大家致以节日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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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姜启波所长一行,到省法院开展了“《破产法》实施与待修改”及“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建立与完善”主题调研。会议由姜启波主持,省法院副院长王霞参加会议并致辞,省法院、贵阳中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05

近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到兴义市法院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黔西南中院、兴义市法院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06

近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立案庭党支部“重走长征路·开启新征程”主题实践活动,参观了猴场会议纪念馆、猴场会议会址,并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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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7月30日,贵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工作举行,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巡视了省法院考场考务工作。

审判执行

01 环资审判

7月23日,遵义市政府、遵义中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专题会议,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商议下一步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赤水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02 破产审判

7月27日,黔南中院与黔南税务联合印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税务局破产程序司法税务协作联动机制》。该联动机制从联席会议制度、数据信息协作共享、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对接、联动保障等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旨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强化涉税信息传递、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优化税收征管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03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7月26日,六盘水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六盘水市钟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被上诉人范某某罚款一案,六盘水市钟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出庭应诉,六盘水市6个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到现场旁听案件庭审。

04 诉前调解

▲7月27日,江口县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成功调解了9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当场兑现,圆满解决了农民工追索了长达3年的劳务工资纠纷。

▲近日,平坝区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干警在塘约村走访过程中了解到,2021年5月2日,塘约村村民肖某在乐平街上与村民曾某因抢生意发生口角,用凳子打伤曾某头部,肖某于2021年6月22日被公安机关处以12日行政拘留和700元罚款。曾某出院后要求肖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准备将肖某诉上法庭。得知情况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塘约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塘约村人民调解员左文学、彭远科、赵勇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并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肖某当场支付了赔偿费用,一场本要对簿公堂的乡邻纠纷被圆满化解。

05 执行工作

▲ 7月26日,纳雍县法院为期两个月的“夏季执行风暴”集中行动正式启动。行动中,由执行员、法警等组成的8个执行小组分别前往七星关区、黔西市、大方县,以及纳雍县11个乡(镇、街道)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下落。截至当天下午5时,共司法拘留4人、罚款2人,执行完毕案件9件、促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339559元。此次集中行动主要围绕“六项执行专项行动”展开,通过专项行动,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有效提升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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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推进全州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成果,践行“学史力行”,坚持“开门整顿”,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黔东南州两级法院从坚持立案便民、坚持线索必核,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坚持规范积极执行、坚持阳光执行等十二个方面,对执行工作作出承诺。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7月27日,安顺中院召开院机关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半年述职大会。

02

7月27日,望谟县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

03

7月28日,桐梓县法院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指导会。

04

7月28、29日,万山区法院干警先后到大坪乡、敖寨乡等地针对村“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重点对象的“法律明白人”和驻村干部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线下定向指导活动。

05

7月29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

06

近日,六枝特区法院到六枝邮政局进行网上立案培训。

07

近日,黔南中院组织法律宣讲队到罗甸县沫阳镇、罗悃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分别为两个乡镇全体干部以及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村(居)民小组长进行法律培训。

08

近日,息烽县法院积极与息烽县邮政局协调对接,在息烽县10个乡镇邮政营业网点挂牌成立“法院立案邮政便民服务中心”。

法院故事

辱骂法官!拘!

近日,黔西市法院依法对一名辱骂法官的被执行人胡某司法拘留15日。

2021年7月28日,执行法官在办理胡某贩卖毒品并处罚金一案中,依法责令胡某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涉案罚金缴纳至国库,胡某非但未及时履行义务,还在通话中肆意辱骂法官,法官秉着善意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多次制止胡某,其不仅未认识到错误,态度更加嚣张,辱骂行为丝毫没有停止迹象。

为维护法律权威,法院干警于7月29日到胡某住所地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胡某对辱骂法官的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是因醉酒才口不择言,向法官道歉,并立即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款义务。

司法尊严不容挑衅,法律权威不容亵渎,胡某辱骂法官的行为违反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规定,酒后失言并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黔西市法院依法对胡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来源:黔西市法院)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