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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海棠社区发帖咨询,自己在城里购买了商品房,孩子赶在明年九月读书,办理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针对网友的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时需要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具体包含:《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结婚证和您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迁移人相互关系的证件。另外,房屋已交付使用,已挂门牌号(非物管自编号),由于各种原因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凭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社区公安民警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办理。

来源:乐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