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都记者从大良街道获悉,市民杨先生举报偷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大良综合执法办现场查实,将给予杨先生300元奖励。

目前,城乡品质攻坚战在大良街道各居村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中,街道各职能部门投入人力物力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但仍有一部分投机者,罔顾法律,为了贪图方便,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给城乡品质攻坚战带来极大的阻滞。顺应形势,2021年5月,顺德区大良街道出台实施《大良街道打击偷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且被举报人受到相应处罚后,举报人可获最低300元、最高5000元奖励,个人累计举报次数不设置上限,累计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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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杨先生向大良综合执法办举报,称大良街道德胜西路顺糖小区内垃圾房旁,有人利用一辆燃油摩托、三轮车,乱倾倒木架、泡沫等垃圾,倾倒占地面积约为5平方米。

接到举报线索后,大良综合执法办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核实。经现场调查,刘某偷倒固体废物情况属实,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佛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情节实属严重。大良综合执法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刘某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大良综合执法办呼吁市民,城乡品质攻坚战就是为了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起来净化我们的家园。如在大良辖区发现擅自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人员和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或22838180举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将可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金。

据悉,杨先生举报偷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是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大良首次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奖励。

采写:南都记者 胡嘉仪 通讯员 黎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