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9时13分,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兴沱路青年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两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杨某驾驶皖CYXXXX小型轿车沿兴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与由程某付驾驶载张某沿青年路自北向南行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程某付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后分析,杨某驾驶机动车上,进入路口后对路面疏于观察,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程某付驾驶非机动车载人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标线,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分析认定:杨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付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车祸猛如虎,无论以何种方式参与交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守法出行,一旦出事后悔莫及啊!

来源:蚌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