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突发疫情处置

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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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为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面提升加强疫情防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激活应急指挥体系。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防线,加强属地管理,强化联防联控,完善“两案九制”。即日起,立即激活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按照“两案九制”和领导小组、指挥部体制,严格规范落实各项校园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进校不离厦。坚决管住校园各种大门小门,管住门、管住人。校外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需做好预约审批后,落实“扫码、亮码、测温”等措施,方可通行。在厦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厦。

四、暂停集体活动。即日起,暂停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新高一学生报到、入学测试、入学训练等活动;暂停在本市举办的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暂停各类体育艺术比赛;暂停军训、暑托班、夏令营、社会实践、家访等。

五、组织线上辅导。新高三学生辅导改为线上进行,部分学科竞赛辅导也可线上进行。

六、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原定8月8日幼儿园新生现场报名改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根据报名进展情况可延至2021年8月15日,幼儿入园体检表可延缓提交,其余事项仍按照《厦门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 2021〕48号)执行。

七、停止各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即日起,停止我市各类培训机构任何形式线下培训活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各学校网站等加强宣传引导,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八、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新疆班学生返厦后应妥善安置,做好学习和生活指导,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九、推进疫苗接种。积极对接各区卫健、疾控等部门,按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做好12-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摸排本区教育局、校(单位)未接种教职员工,对于身体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做到“应种尽种”。进一步推进在校大学生接种比例,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即日起,各区教育局、各校(单位)要安排信息员向市教育局值班室“日报告、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于每日12时前报告。如有发生疑似、确诊病例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上报,同时填报《个体病例填报表》。

十一、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保安代替值班等现象, 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做好处置。

请各区教育局、各校(单位)立即部署落实,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做好师生、家长宣传引导(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共同维护校园疫情防控安全。

厦门市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