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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出品 文|孟帅 编|深海

7月29日,更美主体运营公司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唐嫣起诉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唐嫣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原告唐嫣赔礼道歉。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近年来,更美曾被多位明星轮番起诉。据天眼查显示,更美卷入的司法纠纷就达177起。其中,涉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93起,涉嫌肖像权纠纷63起,涉嫌名誉权纠纷4起,涉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4起,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3起等。

而更美卷入的多起与明星相关的司法纠纷,更是屡屡被判赔偿。

此外,更美还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同业竞争对手新氧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更美赔偿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8万元。

更美成“碰瓷明星专业户”

7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唐嫣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8372号。

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被告发表的文章均系评论性文章,没有侵犯原告肖像权的意图;原告主张的肖像图片很多是在同一篇文章里面,希望法院酌情认定赔偿金额。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文章配图含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原告的肖像能够清晰识别,一般社会公众能够将其与原告的相貌特征相联系。被告发布的涉案文章及配图,意在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吸引潜在客户。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唐嫣的肖像权,应当承担停止损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庭审中,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涉案文章已经删除。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更美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原告唐嫣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唐嫣经济损失5万元。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近年来,起诉更美侵权的明星并不止唐嫣一个,更美曾被多位明星起诉。据天眼查显示,更美卷入的司法纠纷就达177起。其中,涉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93起,涉嫌肖像权纠纷63起,涉嫌名誉权纠纷4起,涉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4起,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3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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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美陷入的这些司法纠纷,不少是明星对其发起的起诉。据天眼查显示,郑爽、杨颖、靳东、赵丽颖、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许晴、王鸥、马苏等多位明星均起诉过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更美卷入的多起与明星相关的司法纠纷,更是屡屡被判赔偿。

2019年12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马苏经济损失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000元;2019年12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张艺兴经济损失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及合理支出费用500元;2020年2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吴静怡经济损失1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合理支出费用1000元,合计20.1万元;2020年3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刘诗施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在内)13万元;2020年12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许晴经济损失14万元。

对于更美屡次被明星起诉“碰瓷”,更美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更美公众号正在进行内容转型,之后会减少娱乐类的内容,转而增加时尚类的内容,目前暂无新增相关纠纷。负责人还表示很多诉讼多为201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更美已在积极和当事人沟通,争取和解或拿到授权,如果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更美愿意接受媒体与政府的监督和监管。

更美创始人刘迪近期接受采访时还表示,“更美的定位不再是营销平台,我们希望能够成为整个医美行业信息服务商,去提供行业发展基础的水电煤。”

但雷达财经发现,截至目前,更美官方公众号最近仍在不断更新推送这类与明星相关的文章,像以《她招惹大导被暗讽整全脸?微表情好尴尬……》、《别吹鞠婧祎,她才是内娱第一人造美女!》为标题的文章,内容涉及部分明星。最新的文章《奥运届鞠婧祎?花4000块换头,全网求医生!》还紧跟时事,搭上了奥运会的快车,话题围绕奥运运动员。据推送页面显示,这些文章阅读量都轻轻松松突破10万+。

此外,雷达财经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大量针对更美的投诉。据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更美因涉嫌虚假活动、订单无法使用、手术失败等问题遭到用户投诉。

其中反馈最多的投诉之一是更美在其平台上开展的签到送礼活动涉嫌虚假宣传。用户反馈按要求完成签到任务后,平台却迟迟不发放奖品兑现活动奖励。更美对此表示,因存在部分用户操作多台手机撸羊毛的情况,后续平台筛选真实用户影响了发货进度,目前公司已经和警方做沟通。

更美五获融资,互联网医美赛道竞争激烈

据天眼查显示,更美是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医学美容社交与服务电商平台。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200万元,更美创始人兼CEO刘迪持股82.5%,是公司最终受益人。公开资料显示,刘迪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出身医学世家,2009年首次互联网医疗创业(罕见病医患社区),2011年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春雨医生,之后于2013年创立更美。

据更美官网显示,更美App提供整形、微整形、齿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费医疗服务,目前已入驻数千家正规医美机构和过万名执业医生,平台上累积数百万份真人整形案例,覆盖全球300多个城市、5大海外国家和地区。

据天眼查显示,更美截至目前共计获得过5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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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更美获得经纬中国数百万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

2014年3月,更美获得数百万美元的A轮融资,投资方系红杉资本中国;

2015年7月,更美获得数千万美元B轮投资,本次融资领投方为美国维梧资本(VIVO Capital),红杉资本中国跟投;

2016年8月,更美表示已完成C轮融资,C轮融资的投资方有潮宏基集团、苏宁环球、腾讯、中信建投、复星医药、君联资本,此次融资额为3.45亿元。更美表示将在C轮融资完成后推出分期、保险等医美金融服务,并将在行业端发力。

更美最近获得的一笔融资是在2018年7月,彼时更美宣布完成D1轮融资,投资方为美图公司与道合母基金,融资额为5000万美元。

但自2018年获得第五轮融资后,至今的3年时间里更美再没有获得过融资。

竞争对手新氧这边虽然成立时间晚于更美,但却抢先一步于2019年5月2日登陆纳斯达克上市,交易代码为“SY”。

据新氧公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新氧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总收入3.5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0%。移动端平均月活跃用户840万,同比增长101.0%。付费医疗机构数4702家,同比增长42.7%。付费用户数17.3万人,同比大涨123.3%。第一季度,在付费用户和付费机构数双增长的同时,新氧平台实现促成交易额8.8亿元,同比增长85.2%。

竞争对手新氧上市后,更美不免会被问及上市的问题。在被《证券日报》记者问及是否有上市计划时,更美相关负责人表示更美App当然有IPO的计划,但是并不会把它作为工作的重点,目前也没有明确的IPO时间表,公司关注的焦点仍是用户需求和自身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对手新氧也曾多次因侵权被明星起诉。其中,鹿晗、林志玲、张丰毅、李小璐等明星因新氧涉嫌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将其诉至法院。雷达财经注意到,目前多位明星原告已提出撤诉申请。

但更严峻的事实是,更美面临的竞争对手并不止新氧这一家,目前市面上越来越多的医美平台都在试图瓜分这一市场。

据福布斯中国联合鹏爱医美国际发布的《2020中国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医美行业累计融资或募集金额(剔除未披露事件)达802.30亿元。据更美App于2020年12月末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新增医美机构5150家,中国纯医美市场规模达1975亿元,占比全球17%,90后、95后人群逐渐成为医美消费主力。

除了更美和新氧外,悦美、美呗等竞争对手也在抢占市场。此外,互联网巨头美团也有意将旗下的医美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2015年,美团进入医美行业,业务停留在美容、美发、美甲等方面;2017年,美团提出了“新美业”的概念;2018年,美团把自身下分的医美业务从细分品类中剥离,升级为独立业务部。

新氧起诉更美不正当竞争,获赔58万

雷达财经注意到,互联网医美头部品牌更美和新氧的较量从资本延伸到了法院。

今年4月30日,国内App标识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第一案正式下达一审判决。该案件的原告是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号为(2020)京0105民初68166号。

原告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医美信息服务市场的头部企业,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新氧App图标在官方网站中使用,该标识特征是以浅蓝浅绿渐变色为背景色,并选择与背景色具有较强对比效果的粉色作为右下角角标背景色,同时选用简单清新的白色书写“新氧”及角标中的文字“美容”、“医美”。

该手机App图标标识的背景、布局及颜色等要素组合(不含文字)经该公司长期使用并大量宣传,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已经与该公司建立起稳定联系,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

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被诉装潢与涉案装潢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未长期、稳定、持续使用涉案装潢,并于2020年5月停用;浅蓝浅绿渐变背景色、右下角粉色角标、白色书写文字系医美行业App常见设计形式,不具有独特性,未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双方均将各自商标文字作为App图标主体部分,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就不会混淆,角标部分差异也极大。

朝阳法院认为,涉案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于2018年并持续至今,本案应当适用2019年修正并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调整。一方面,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在可以自由设计的范围内,将各构成要素通过背景、色彩、位置和大小等方面进行独特的排列组合,形成了具有可区别于其他App的、与服务功能性无关的一定的显著性特征。另一方面,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23日最早使用涉案装潢,并在之后长达五年的时间内持续、稳定使用。

关于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具有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意图,法院认为,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相关行业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在设计App图标时应该善意、合理避让其主要竞争对手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装潢,划清市场界限,发挥其创新能力,打造出更有价值的品牌形象,但其却通过多次修改其App图标,不断靠近涉案装潢,并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今,使用与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涉案装潢高度近似的被诉装潢,其主观上难谓善意。

最终,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判定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更美网站、更美App、更美微信公众号、更美App微博首页连续十日发布声明,并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以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8万元。

新氧科技副总裁张力明对此表示:“如果真要抄,新氧希望被抄的是行业自律、医美公益、正品联盟。”

雷达财经注意到,目前新氧App启用了新的图标,而更美App则依旧沿用原来的图标。

另外,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1301号,执行标的5524.23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更美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执行信息系更美App运营主体公司之外的关联企业法务纠纷,公司正在提起复审,该执行对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运营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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