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关于罪犯的惩罚,十分的残忍,一般像砍头大罪,还算是好的,因为,这样就不用再受其他惩罚,有些刑罚,会让人生不如死,比如烧熟的烙铁,在你的身上滚来滚去,真的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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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针对女性的刑罚也有,而且更加的残忍,如人彘,意思就是把人变成猪的一种刑罚,论其过程,简直生不如死,历史上的戚夫人,就是由于貌美如花,受到刘邦的独宠,还想要刘邦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因此被吕后记恨在心,每时每刻都想杀之而后快,刘邦死后,吕后就下手了,先是毒死了刘如意,也就是戚夫人和刘邦的儿子,然后对戚夫人行使了惨无人道的刑罚,人彘,然后丢到茅厕里。

在唐朝时候,也有人受到了这种刑罚,一个是李治的妃子,一个是王皇后,这两个人因为武则天的崛起,在和武则天的斗争中失败了,被武则天贬为庶人,关在一间密室里面,武则天囚禁还不能如愿,各打了一百大板,这两个弱女子,挨了这般打,怕是下辈子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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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唐高宗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偷偷去看了她们,皇上站在门口往里面看,喊她们两个,两个女人顿时喜出望外,唐高宗心里看着难受,就叫人放她俩出去,却被武则天发现,就下令将二人处以人彘之刑。

对于这个针对女性,比凌迟还要残忍的刑罚,实在是不可容忍,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