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后装修,很多人可能都会想着对房子格局作些改造,比如把厨房位置换一换、把卫生间扩大一点……但,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日前,鄞州区城管部门就处理了该区第一起违规改造卫生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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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张贴《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今年6月中旬,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百丈中队收到鄞州区住建局的案件移交函,反映百丈街道中山社区怡景花园某住户,疑似存在将2个卫生间扩大的违法装修行为,可能造成楼下漏水。

随后,百丈中队执法队员联合物业、社区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勘查,发现该住户将北侧卫生间扩大了约0.4平方米、南侧卫生间扩大了约0.8平方米。

这样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执法记录仪拍摄到的违规改造现场

当事人徐先生在接受询问时表示,此前住建部门确实下发过装修停工通知书,但当时自己认为既然全包给了装修公司,就让他们处理,而装修公司则认为“不过小事而已”并未按要求整改。

经批评教育,徐先生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掌握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了再次勘查,也确认了装修公司是在知情情况下对卫生间违规改造的事实。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装修人和装修单位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的,都将受到处罚。

目前,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当事人徐先生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恢复卫生间原始结构,并处人民币600元的罚款。

同时,对装修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今,行政处罚会被纳入个人征信,影响不只是罚点款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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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编辑:史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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