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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针对近期国内疫情形势,7月30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

问:近期南京等地出现疫情,形势严峻,但可能疫情低风险地区群众的防控意识存在放松的情况,省防控办有哪些考虑?

夏时畅:今天凌晨,浙江发布官方微信发布了《疫情形势严峻!浙江省防控办呼吁大家自觉行动,共同抗疫!》(点击蓝字查看详情)的倡议,希望全省广大群众做好自我健康防护,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申报告知。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人员暂缓来(返)浙,如必须来(返)浙,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来浙前须主动向本人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同时向本人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来(返)浙后,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做好调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注意旅行安全。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尚未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确需外出旅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配合健康监测。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同时,还要提醒大家,接种疫苗后也不能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问:当前疫情形势下,公众对疫苗接种更为关注。浙江疫苗接种工作的重点和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夏时畅:当前浙江依然全力推进疫苗接种,一方面是因为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自然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普遍易感,且感染后绝大多数会发病,有的还会发展为危重症或死亡;而接种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另一方面,通过接种疫苗会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可以阻断新冠病毒在人群中的持续传播,阻断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浙江从8月1日开始,全省开放15-17岁人群的接种服务;9月1日开始,开放12-14岁人群的接种服务。相应年龄段的在校在读学生,集中接种时间具体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 15-17岁人群(主要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和技工学校学生)在8月20-31日集中完成第一剂接种;9月11-19日集中完成第二剂接种,同步开展第一剂的查漏补种工作。

  • 12-14岁人群(主要为小学高段及初中学生)在9月20-30日集中完成第一剂接种;10月11-19日集中完成第二剂接种,同步开展第一剂的查漏补种工作。

  • 12-17岁非上述中小学在校各类人群,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做好组织动员发动工作。

接种时需由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接种单位要提前向学校和社区提供纸质知情同意书,由学校或社区发给接种对象监护人,便于提前阅知,提高现场接种工作效率。

问:浙江对入境人员是如何实行闭环管理的?

夏时畅:浙江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规定做好解除隔离前和居家健康观察结束前的“双采双检”工作(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在浙江口岸入境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目的地在省内的,由目的地设区市统筹,“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并纳入当地社区管理,落实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服务;目的地在省外的,建议其“点对点”转运离浙;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浙的,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所在设区市统筹,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离浙。

对在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来浙返浙入境人员,由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提前联系,建议其“点对点”转运返浙,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浙返浙的,进行行程登记,提醒其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停留,并由目的地政府负责做好省内交通站点至入境人员家中的闭环转运工作。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应在当地指定的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实施健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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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

问:江苏省南京市自7月20日报告禄口国际机场疫情以来,截至目前,已外溢扩散至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和多个省份,根据公布信息,外溢关联感染者中多例有张家界旅居史或与有张家界旅居史的病例有过接触,这波疫情对浙江会带来什么风险?

陈直平:这次起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主要分为南京本地病例、外溢及其关联病例两部分。南京本地病例以机场保洁、服务等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筛查发现为主,江苏也已采取控制措施,离开南京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浙江防控角度来看,关键在于切实落实对自南京来浙返浙人员采取严格的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确保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到位。

外溢及其关联病例最近高度关注的是与张家界相关的疫情,已涉及辽宁、湖南、四川、北京等多个省市。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前往张家界旅行的人员众多,存在较大传播风险,后续张家界相关疫情很可能继续向周边城市及包括浙江在内的其他省份扩散。

由于本轮疫情病毒溯源为境外输入的Delta变异株,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疫情很可能继续向其他省市扩散。再次提醒公众增强防范意识,科学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主动申报、相互监督、提供信息,共同守护浙江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问:近期广东、江苏等地的新冠疫情中均出现了接种过疫苗后仍被感染的病例,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效果如何,能否应对变异株,是否需要接种加强?

陈直平:接种疫苗依然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和患病后的严重程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抗新冠病毒的免疫力,但任何疫苗保护效果都达不到100%。我国获批上市的疫苗均是按照WHO和国家监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地完成了各期疫苗临床试验研究,并且试验结果均显示疫苗保护力达到了国际公认的安全性、有效性标准。最近在智利完成的灭活疫苗上市后的持续观察,为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在国际最著名的医学杂志《新英格兰》杂志上发表。这是一次硬碰硬的测试。智利评估了今年2月2日到5月1日全国大规模疫苗接种中国灭活疫苗人群疫苗的保护力,该队列包含列1020万智利人口,在完成2剂接种的人群中,中国灭活疫苗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性为65.9%,预防患者的住院率保护力87.5%,预防重症监护病房(ICU)入住患者的保护力为90.3%,对死亡的保护力为86.3%。智利疫苗接种的结果表明中国灭活疫苗对新冠肺炎的重症化、住院和死亡的预防具有较高的有效率。

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新冠病毒疫苗失效。病毒是最简单的生物之一,它的增殖要依靠活的细胞。在增殖过程中,病毒会发生变异。世界卫生组织、各国研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都在密切关注新冠病毒变异情况,也在开展相关研究,这将为后续疫苗的研发及应用提供预警和科学分析依据。此前多项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研究表明,接种者血清依然可中和变异株,表明当前我们使用的疫苗对变异株仍然有效。

针对已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群,是否需要接种加强针次的问题,国家也在组织研究和评估,一旦有最新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