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实习生 魏靖云
通讯员 费志清
7月3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1、免去李光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任命梅飚(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夏丽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陈敏(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汪海燕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伶俐(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孔磊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骆朝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薇(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谢迟(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潘捷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魏厚谋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魏兰(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章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3、免去梅飚(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夏丽华(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汪海燕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伶俐(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薇(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潘捷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厚谋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兰(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章滢(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谌玲(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学年、吴平生、王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4、免去李文清、谌彬(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