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房屋征收部门: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被征收人:胡玉华

根据《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白府发[2018]17号)的规定,白云区金塘西街10幢3单元4层1号胡玉华户房屋位于项目征收范围内,应予征收。

经查,被征收房屋办有“筑房权证白云字第G1401237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胡玉华,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为54.01平方米。

鉴于被征收人在征收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不成补偿协议,为保障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之规定,现按照《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一、房屋产权调换

(一)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金东安置房6号楼7层 4号房建筑面积64.63平方米住宅房屋一套,与被征收人建筑面积54.01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需补房屋征收部门房屋产权调换差价款:64.63m2×7600元/m2-54.01m2×5989元/m2=167722.11元(壹拾陆万柒仟柒佰贰拾贰元壹角壹分)。被征收人补清该房屋产权调换差价款后产权调换房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若被征收人无力补清该差价款,则被征收人享有产权调换房中应安置建筑面积产权,超安置建筑面积的产权由征收部门处置,被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租金租住,待被征收人有经济能力并自愿补清该差价款后,享有产权调换房产权。另房屋征收部门需补被征收人搬迁费:54.01m2×8元/m2·次×2次=864.16元(捌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

(二)由于产权调换房为期房,过渡期为24个月,本《补偿决定》送达后,若被征收人自寻房屋过渡,由征收部门按《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向被征收人发放临时安置费:54.01m2×8元/m2·月×24个月=10369.92元(壹万零叁佰陆拾玖元玖角贰分);如果产权调换房逾期交房,征收部门将按照《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发放超期临时安置费。若被征收人不自寻房屋过渡,由被征收人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征收部门将提供周转用房给其过渡至产权调换房交付时止。

二、货币补偿

(一)房屋货币补偿款:54.01m2×5989元/m2=323465.89元(叁拾贰万叁仟肆佰陆拾伍元捌角玖分)。

(二)搬迁费:54.01m2×8元/m2·次×1次=432.08元(肆佰叁拾贰元零捌分)。

(三)临时安置费:54.01m2×8元/m2·月×3个月=1296.24元(壹仟贰佰玖拾陆元贰角肆分)。

征收部门应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金额共计:人民币325194.21元(叁拾贰万伍仟壹佰玖拾肆元贰角壹分)。货币补偿待被征收人向征收部门书面申请并确认搬迁期限后10日内支付。

以上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涉及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补偿费,由于被征收人拒绝测量,将根据实际测量结果按照《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标准据实计算或根据第三方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补偿。

三、根据《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被征收人在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6月10日至2018年7月31日,后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内未签约,所以被征收人不能获得《贵阳市白云区贵铝金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各项补助及奖励。

四、被征收人应在本《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交予房屋征收部门。

被征收人如对本《补偿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白云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