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李洋杰报道 7月27日,记者获悉,自此前加速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后,衡阳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再出“新招”,取消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和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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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取消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标准即日起,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来,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年”建设,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年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定期调度、问题会商等会议制度,多措并举推出了创新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标贷”服务、规范发放评审专家评标费、精简供应商证明材料等一系列加减法,不断降低投标成本,提升投标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