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反映:商洛市柞水县出租车不执行打表计费,且乘车费用过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督促柞水出租车公司按照相关计价规定进行打表计费。

柞水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明察暗访,群众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约谈了华安、新城出租汽车公司,对华安、新城出租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立行立改,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全县所有出租车在副驾驶或醒目位置张贴计价提醒标识。2.执法人员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投诉并上路巡查,纠正驾驶员不规范行为。3.加大处罚力度,对经调查取证属实的投诉采取顶格处罚,违规违法车辆停运3天,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予以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