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基因:不平等的遗传》,作者: [美]道尔顿·康利(Dalton Conley) / [美]詹森·弗莱彻(Jason Fletcher),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经出版社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遗传力的稳定性:基因与不平等》

自维多利亚全盛时期的弗朗西斯·高尔顿(统计学家,优生学的开创者,查尔斯·达尔文的表弟)之后,社会科学学者都对社会性状的遗传力谈之色变。他们担心,如果犯罪和智商等复杂社会因素都具有高度的可遗传性[高尔顿在《遗传的天才》(Hereditary Genius)中就是这样说的],那么离选育人种的公共政策也就不远了。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毕竟一直以来,人们计算遗传力的主要目的就是辅助育种。计算遗传力让我们知道,通过选择性繁育,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改变种群的某个生物学性状(比如,牲畜或家禽的每日产奶量或产蛋量)。因此,计算遗传力是帮助农牧民提高投资收益的一种有效方法。那么,除了优育良种的需要,遗传力对于其他人来说是否有意义呢?

计算遗传力除了可能被用于人类选种外,还有一些社会科学家和行为学家不断试图用它估算某些性状(如个性、饮酒量、党派倾向)。这些学者(主要是心理学家,还有少数经济学家)发现,影响社会经济问题的许多变量都是由我们的基因决定的。这一言论于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首次被提出,在当时不可谓不激进,因为当时正是先天后天之争的天平向“后天”(即环境因素)倾斜得最严重的时候。比如说,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普遍认同性别认知完全是由社会因素来构建的,至少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在同一时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的约翰·曼尼(John Money)大肆鼓吹自己为外生殖器畸形男婴做的变性手术。按照他的逻辑,比起先天性别,环境因素对性别认知的影响才是主要的,小婴儿就如同一张白纸,可以随意涂上各种颜色,当然也包括性别认知。因此,我们大可改变他们的性别,只要在养育过程中按照改变的性别去对待他们就可以了。然而结果往往与理论大相径庭,其中一位患者,大卫·雷默(David Reimer)就因为曼尼医生的变性手术而经历了痛苦不堪的童年,最后选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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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因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沉寂了一段时间,在后天决定论如日中天之际终于开始复苏。亚瑟·詹森(Arthur Jensen)给《科学》杂志去信宣称,遗传变异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智商的差异。几年之后,经济学家保罗·塔博曼(Paul Taubman)的研究证明,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因。

在“水瓶座年代”(Age of Aquarius), 这些言论被视为异端邪说,其他学者立刻群起而攻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经济学家亚瑟·戈德伯格(Arthur Goldberger)的评论。他从数学角度出发,通过调整对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重叠程度的假定,估算出遗传力也会产生相应变化,因而塔博曼的数据是不可靠的。

当时心理学家汉斯·艾森克(Hans Eysenck)在媒体上称赞了塔博曼关于收入的研究,表示从这个研究中可以看出,政策对消除贫困的作用非常有限。戈德伯格看了之后讽刺道:“说出这话的人真是聪明极了。”他不顾学术辩论的大忌,在自己的文章中以挖苦的语气写道:“照这样的说法,如果研究发现影响视力的主要是遗传因素,那主管眼镜行业的国家机构就应该关门;研究发现影响降雨的主要是自然因素,那主管雨伞行业的国家机构也应该关门。”所以,当时“左倾”的主流学界认为,遗传力根本无法准确估算,即使能被估算出来,对公共政策也毫无意义(当然对优生学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遗传力既然存在,就注定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撇开戈德伯格从统计角度做出的批判,遗传力真的并不难计算。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行为遗传学就力排众议,毫不气馁地继续对很多双生子、被收养者和其他类型的亲属进行了分析,试图估算出基因在更多性状(小到喜欢哪种面包,大到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中的分量。我们在第一章已经提到,伴随着理查德·赫恩斯坦和查尔斯·默里的畅销书《钟形曲线:美国社会中的智力与阶层结构》的出版,关于遗传力的辩论在20世纪90年代真是沸反盈天。赫恩斯坦是一位心理学家,长期研究行为遗传学,默里则精通社会历史和政策分析,是社会救济研究领域的“右派”大将。他们俩把各自的术业专攻进行了融合,得出了非常简洁而可怕的结论。

他们在书中写道,过去日子苦的时候,美国(当然欧洲也是一样)没有机会平等这回事。在种族、性别、性取向等问题上,美国不是一个能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的国家。尽管开国元勋对此抱有极高的期望,但直到不久前,美国社会的情况还是一如往日,只有精英的孩子才可以上大学,毕业以后当经理,而美国大多数人能高中毕业就不错了。杰斐逊理想中的以小农为主体的时代从未真正到来,反倒是阶级分化(包括种族分化、性别歧视)越来越稳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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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中叶开始,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先是罗斯福新政织起了一张最低保障的安全网,让处于底层的人不至于境况太差;紧接着“二战”后的一系列政策(例如,《退伍军人权利法案》以及约翰逊总统发起“向贫困宣战”期间设立的佩尔助学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接受高等教育和买房(还要部分归功于联邦住房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的贷款、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的成立等因素)的人数。同时,美国开始实行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普及开来。上大学更容易了,一方面因为大学扩招;另一方面因为入学考试也趋于规范,打破了老同学关系网一手遮天的局面,让好大学能够选拔到最优秀的考生。与此同时,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胜利结束了法律上种族隔离最后的残余,任人唯贤的伊甸园自此诞生,至少《钟形曲线:美国社会中的智力与阶层结构》的作者赫恩斯坦和默里是这么说的。

他们讲的故事最令人啼笑皆非的部分是,由于社会变得机会均等,真正的精英就能通过选拔而成为耶鲁大学的毕业生,同是常春藤盟校毕业生的两个人结婚生子,他们的后代将更加天赋异禀。通过这种被人口学家称为选型婚配(assortative mating)的行为将使上层人士和底层民众之间基因潜力的鸿沟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在过去,男老板一般都不会选择与他共事的女经理,而是娶漂亮的女秘书为妻。好一对郎才女貌。此处应响起美剧《广告狂人》的主题曲(我们将在第四章讨论遗传学与婚姻的时候处理这个问题)。纵观整个20世纪60年代,因为经济发展模式越来越偏向于信息和技术,常春藤盟校毕业生之间的婚姻呈上升趋势,仅仅经过几代就造成了无法控制的不平等现象。之所以无法控制,赫恩斯坦和默里是这样解释的——社会经济的阶级划分主要取决于基因而非社会进程,所以不受政策的影响,他们称之为遗传分层(genetic stratification)。他们的言论无所不用其极地向我们灌输,基因已经从根源上造成了差异,与其徒劳地去研究让不同社会背景的孩子享有均等人生机会的政策,还不如趁早放弃,想想采取何种政策能防止基因日益低劣的底层人的骚动。

虽然人们可能会说,这本书与其说是严谨的现代社会不平等现象研究,不如说是圈钱之作,根本不值得重视,但其中并非没有真知灼见。一批社会科学家的新学术成果表明,之前学者可能过分夸大了环境的影响。更具体地说,一股力量一直在蓄势待发,并最终促成了社会科学的因果革命,推翻了20世纪70~80年代盛行的理念。

早在这场由经济学引领的因果革命之前,一些对某些问题(如个体成年后能达到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感兴趣的社会科学家就已经在对家庭收入不同的个体进行比较研究了。如果年收入1万美元的家庭的孩子成年后平均年收入为2万美元,而年收入2万美元的家庭的孩子成年后平均年收入为3万美元,那么我们就能得出一个结论:父母年收入每增加1美元,子女长大后的平均年收入会增加1美元,然后用它来对转移支付(即福利救济)的长期影响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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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可能是(或者确实是)这样的情况,高收入的父母往往比低收入的父母受教育程度高,更成熟,婚姻关系也更加稳固,所以研究者需要测定这些干扰因素,并且在统计时加以调整,从而剔除其他家庭性状因素,只考察家庭收入产生的影响。如果使用多元回归分析对父母的年龄、接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进行统计调整,科学家可能就会发现,父母每1美元的收入提升(经统计调整后)只会让子女成年后的收入增加0.5美元。但是,因果革命发现的问题是,我们不可能测定所有高收入与低收入父母(或家庭)之间的差别,总是会有漏网的第三个(或第N个)差异,而很可能就是这种差异造成了父母的收入与子女的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统计学关联。是宗教还是整体文化对赚钱的态度,抑或是学校质量跟不上入学人数的猛增?这个清单可以一直列下去。更糟糕的是,即使我们知道了所有被漏掉的变量,也难以精确地测定。

这些测定误差和异质性(heterogeneity)方面的遗漏会引起偏倚(bias),也就意味着,父母收入水平产生的影响既有可能被夸大了,也有可能被低估了。不过,就绝大多数潜在相关变量的影响而言,它们都让我们认识到,自己“天真的”估算夸大了父母收入水平的影响。一开始的结论是父母收入每增加1美元,子女收入就会增加1美元;后来修正为只会增加0.5美元,甚至对子女收入根本没有任何影响。如果父母的收入水平对子女的人生没有什么长远的影响,那么财政补贴的意义何在呢?

这种可能性在社会学家苏珊·梅尔(Susan Mayer)的著作《金钱买不到的东西——论家庭收入与子女的人生机遇》(What Money Can’t Buy:Family Income and Children’s Life)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使整个贫困问题研究领域的假设都受到了挑战。在这本闪耀着智慧光芒的书中,梅尔采用大量实验设计方法(统计学上称为反设事实和自然实验),证明传统研究严重地高估了家庭收入对孩子人生机遇的影响程度。例如,她用数据证明,每1美元财政补贴对孩子的影响基本为零,而父母自己挣的每1美元对孩子的影响要大得多——是父母身上能让他们赚更多钱的属性对孩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不是钱本身。她的研究还证明,增加的家庭收入并不一定会花在孩子身上,像人们期望的那样去提高孩子的素质,为他们带来更多机遇(如购买书籍、聘请家教、医疗保健等),而是出现了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多出来的钱被父母自己花了(包括不良嗜好消费,如买烟、酒等)。尽管梅尔的研究也势必有局限性,模型的假设也有一些问题,但她确实颠覆了贫困研究领域。此外,她的一些发现表明,赫恩斯坦和默里所支持的观点——孩子的人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遗传因素确定,受政策(如福利政策)影响相对较小——也许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与主流社会科学界势同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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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的研究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必定存在其他能够传递的东西,正是它们造成我们对统计模型做出了偏高的估计。如果梅尔是正确的,那么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文化传递——知识和经验,使他们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中拥有了更强的生产能力,从而顺理成章地获得了经济上的成功。这些知识和经验可能包括:关于如何适应就业市场或教育体系的知识、晶态智力(即累积的知识)、强调努力工作、控制冲动等一系列难以测定的属性,并通过富裕父母为子女创建的物质、精神资源丰富的环境进行传递。这对收入补贴与福利政策来说当然是个坏消息,因为财政补贴通常并不能给孩子传递有用的知识和经验。但这同时也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我们能破解传递什么比较“有用”,那就能更好地促进机会平等。在这些理念的驱动下,很多政府项目应运而生,如妇女婴童营养计划(WIC,用以改善贫困儿童的营养状况)、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用以促进贫困儿童的健康),甚至还有启智计划(Head Start)、芝麻街(Sesame Street)幼儿节目等新的项目来鼓励家长多跟孩子沟通,多给孩子读书。这一切措施都是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多的知识启蒙。

第二种可能性是,每一代穷人(或富人)的孩子离开原生家庭之后,都要面对他们的父母曾经面对过的绊脚石。用种族与收入的关系来说,如果子女这一代的教育机构和雇主与父母那一代的一样歧视少数民族,那么父母即使收入高也无法提高子女收入也就不足为奇了。限制父母收入发挥作用的并不只是种族因素,身体、文化方面的因素也会带来歧视。当然,这个解释与第一种解释并不矛盾。因为有些能代代相传的东西(如言谈举止)对实际的生产能力并没有影响,却会使父母和子女都受到歧视。第一种解释和第二种解释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所举的例子确实会造成生产能力的差异,因此不能当作无理的歧视而忽略(当然,在文化产业地位重要,直接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的经济体中,这可能有点循环论证的意味)。例如,是否会使用主流文化的通用“语言”(如说标准英语、行为举止、服饰等)确实能够影响一个人的生产能力,因为如果不使用这种“语言”,就不能进入权力体系,也就无法实现抱负。尽管穷人世世代代都饱受歧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针对收入和(或)种族问题采取积极的政策,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前两个解释之一是主要原因,那么只要谨慎地实施纠正措施,同时防止歧视沉渣泛起,几代人之后就再也不需要实施针对家庭和社会的政策来消除此类不平等了。若是像电影《窈窕淑女》(Pygmalion)中的卖花女伊莉莎·杜利特尔(Eliza Doolittle)那样,自己纠正口音和措辞之后,她的孩子也自然能学着说一口女王英语,政策制定者就能松一口气了。同样,如果我们不仅从法律上消除歧视,还从现实角度减少歧视发生的机会,那么几十年之后,来自任何背景的人都能在经济阶梯上达到任何地位,偏见和不公正的对待应该也会越来越罕见了。

最令自由主义政策制定者感到沮丧的是第三种可能性——穷父母的生产能力比富父母低(所以前者才穷),而且,这种差异已经被刻进了基因里,很可能会遗传给他们的子女。假设这个解释是最主要的原因,那么无论我们怎么帮助家长,都不会在他们的子女身上产生衍生的影响。话虽如此,但戈德伯格说得依然没错:即使近视(或贫困)的根源在于基因,也不意味着主管眼镜行业的国家机构就应该关门大吉。相反,只要我们不希望用优生学政策把视力不好的人种淘汰掉,就应该为接下来的几代人制定合适的政策法规。同理,我们可能依然决定保留主管收入补贴和救济的国家机构,但所有扶持的效果可能都是暂时的,我们必须对下一代人同样采取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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