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祝某慌慌张张跑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网上刷单时被人骗走13万元。警方立即排摸线索,发现其中500元转入了一名叫小金的人名下的银行卡中。小金到案后,警方却发现案件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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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网友小尝甜头

3月初,小金在一网络招聘群中结识了网友“西瓜”。两人加了微信后相聊甚欢,几天后相约在小金家附近的网吧见面,“西瓜”还主动支付了两人当天在网吧的消费。

当天一同打游戏期间,“西瓜”提出希望小金能帮忙申请一个QQ账号。小金没有多想,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好账号,连同密码一起提供给了西瓜并收下50元感谢费。

午饭期间,“西瓜”又承诺如果小金能够卖一张银行卡给他,会给小金2000元的好处费,被问起这张卡的用处时,“西瓜”明确表示用于一款小型网络游戏收款。考虑到自己没有多余的银行卡,小金便拒绝了请求。

蝇头小利主动上钩

3月15日,小金收到一条微信推送,写着办理某银行卡即可获赠20元话费及小礼品。想到“西瓜”总是询问自己是否有多余的银行卡,现在办理银行卡又有好处,小金心中窃喜,赶紧办了一张。他回想起曾听说有人购买他人银行卡用于博彩游戏平台收款,但觉得即便用于违法犯罪也和自己无关,加上有2000元的“高额回报”,还是决定将卡卖出。3月22日,他通过微信将新办的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发给了“西瓜”。

五天后,“西瓜”提出害怕小金私吞卡内的钱,因此用卡时需要本人到场,于是约到了上海某宾馆见面。小金进入房间,发现“西瓜”不在,而是有两个陌生的男子在等他。二人让小金交出手机后,通过手机接收验证码,但由于当天没有款项汇入,让他第二天再次前往宾馆。有人看着自己、不让自己碰手机,这一切都让小金想到对方极有可能在违法犯罪,但此时的他骑虎难下,第二天仍根据对方要求前往宾馆,配合对方操作手机,使得“西瓜”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

担惊受怕尝尽苦头

第二天回去的路上,小金越想越不对劲,尝试登录手机银行却发现无法登录,转账记录也无处可查。到家后他收到“西瓜”2000元微信转账,再联络时却发现已被删除好友。他感到害怕,连续两次发送好友申请均未通过。

当天半夜,他反复想着这件事情,翻来覆去睡不着,凌晨电话联系银行客服被通知该卡已被冻结,此时的他真正感觉到自己闯下了大祸。经查,他人利用犯罪嫌疑人小金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40余万元(其中包括被害人小祝被骗的人民币500元)。

本案中,小金明知他人违反银行卡使用规定,将个人银行卡、手机交由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可以推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021年7月,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小金提起公诉。

崇明检察院提醒大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贪图几百上千元的小利,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这样的行为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