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暴雨引起我们的强烈关注,引发了不小的财产损失。据统计,截至23日,河南逾55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54亿元。受暴雨引发的洪水的影响,现在倒塌房屋3164户7875间、严重损坏房屋5532户16995间。在新闻上我们看到,河南巩义一个7层住宅楼倒塌,幸好居民已经提前撤离。

这时候,我们发现一个小问题,若是居民贷款买的房子,洪水冲倒了之后,还有剩余的贷款,居民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吗?开发商有没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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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无情、房屋倒塌,但是房贷仍然要还

对于很多人来说,能够全款买房的毕竟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靠着贷款买的。就是各家情况不一样,有的全款,有的贷款,但是这个楼冲倒了,对于每个人都是巨大的财产损失。但是即使你房子倒了,你的房贷仍然需要继续还!不少人,问我,到底为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借的钱,总要还的。

一般来说,买房是你和开发商或者二手房业主之间的交易关系,贷款则是以房屋为抵押与银行产生的贷款关系。你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的是你的房子,银行才把钱给你,虽然你住在房子里,在还款完成之前,你的房子并不完全是你的。

房子倒了,相当于抵押物没有了,银行失去了抵押物,但是借款关系并没有变。

就和贷款买车一样,你买的车被盗走了、发生了火灾,车没有了,你就不还钱了?

只是房子属于比较大的抵押品,很多人一时无法接受,房子损失,个人还要还款的现实。

如果房贷还不起,应该怎么办?

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需要向银行说明情况,申请延期还款,银行也会考察具体的情况,适当考虑宽松。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国家会出台一些政策,来帮助受灾的群众。

比如2008年,国家明确规定,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当地借款者在此期间可以不还贷款,任何机构不得催缴、罚息或作为不良记录等,借款人在此期间也可以获得其他的信贷支持。后来补充了政策,因地震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银行据认定为呆账核销了,免除了房贷。

房子被洪水冲倒,开发商有责任吗?

对于房屋质量,在建设的时候有一定的要求,验收时一般通过的,就符合质量的要求。若是遇到洪水,房屋倒塌,除非能够证明是开发商的问题,一般来说,开发商是无责的。

对于开发商来说,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包括:(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地震等。

在原来的《民法通则》上:则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均作为免责事由。

在实际发生自然灾害面前,只有国家、或社会对受灾人的救灾募捐的款项对受灾人进行阶段性的扶持,剩下的主要损失还是仍需由购房者自行承担

其实,避免以上的情况,您也可以提前购买“房贷险”,这样如果房子受到火灾、暴风、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的侵害的时候,业主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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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贷款买的房子,洪水冲倒了,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如果国家出台扶持政策,就可以了。建议购买房屋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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