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有效遏制驾驶机动车随意停放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多次踏勘论证,拟在以下路段和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布如下:
一、抓拍启用时间:
2021年8月3日0时起启用。
二、抓拍路段、路口:
(一)违停抓拍路段
1、绕城线全段
2、民族路全段
(二)禁止左转弯或禁止掉头抓拍路口
1、美美百货路口
2、巴山路与旅游码头叉路口
三、抓拍的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罚规定: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左转弯禁令标志左转弯或掉头的。
(二)相关处罚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之规定,罚款100元;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三)施工路段:
绕城线谭家湾滑坡治理施工路段,在施工期间,渣土车靠山体一侧有序停放。
望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特此通告
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8日
| 来源:长江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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