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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有效遏制驾驶机动车随意停放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多次踏勘论证,拟在以下路段和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布如下:

一、抓拍启用时间:

2021年8月3日0时起启用

二、抓拍路段、路口:

(一)违停抓拍路段

1、绕城线全段

2、民族路全段

(二)禁止左转弯或禁止掉头抓拍路口

1、美美百货路口

2、巴山路与旅游码头叉路口

三、抓拍的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罚规定: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左转弯禁令标志左转弯或掉头的。

(二)相关处罚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之规定,罚款100元;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三)施工路段:

绕城线谭家湾滑坡治理施工路段,在施工期间,渣土车靠山体一侧有序停放。

望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特此通告

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8日

| 来源:长江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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