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经进入到组织实施阶段,最新进展如何?据交通运输部初步统计,目前全国29个省份(海南、西藏无收费公路)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后,是否会有地方出现收费不降反增的情况?对于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7月29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均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下调的,不存在不降反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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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

孙文剑介绍,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是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同一条高速公路上,白天和夜间车辆的通行分布有非常大的差异,实行差异化收费,能很好地实现错峰调流。”孙文剑举例,在山西省对天大高速等5条路段,在8时-20时给予货车通行30%的优惠,在20时-次日8时给予货车通行70%的优惠,吸引货车司机朋友在夜间车辆较少的时段来通行,这样能平衡高速公路24小时整个时段的货车通行量的情况。

此外,孙文剑表示,选取与相邻平行路段流量差异较大的高速公路,调整不同路段、不同车型的收费政策,还可以均衡路网交通量,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据悉,从差异化收费类型看,29省份已全部实施了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ETC车辆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通行费优惠。22个省份实施了分车型差异化收费,21个省份实行了分路段差异化收费,10个省份实施了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5个省份实施了分时段差异化收费,1个省份实施了分方向差异化收费。目前,有24个省份还结合实施效果评估,研究提出了新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谭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