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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临瑞子

2021年7月27日,有网友爆料称,在7月20日河南特大暴雨期间,郑州绿洲银郡小区,暴雨使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淹,一辆黑色奔驰车停在车库出口最高处,导致车库内其他车辆无法出库,最终全部被水浸泡。根据网传视频显示,多位车主与该奔驰车主在雨中协商要求将奔驰车外挪,但奔驰车主与其他车主仍在争吵,最终仍不愿意挪车。大雨过后,车主们拍摄了车库情况,堵住出口的奔驰车完好无损,被堵车辆在被水淹没后全部被淤泥覆盖。且车库内仍有积水,部分车辆车身仍泡在水中,无法挪动。

网友们纷纷指责奔驰车主为了一己私利,导致更多人财产遭受更大损失。但奔驰车主称,当时车库出口放了沙袋,车子走不了,另外也没有人叫他把车开出去。

那么奔驰车主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他车主的权利呢?其他车主该如何维权呢?

一、我们来看奔驰车主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他车主的权利?

1、首先我们需明确,奔驰车主占用的车库出口道路属于建筑区划内业主的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奔驰车主占用车库出口道路,占用的是业主的共有部分,而非其个人享有的专有部分。奔驰车主无权也无任何理由堵住车库的唯一出口,若有合理理由,如车子故障、沙袋堵路等,面对特大暴雨持续往车库倒灌将导致全车库车辆被淹的重大风险,其应及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而不是故意放任车辆停在车库出口,在其他多位车主积极协商请求的情形下,仍不愿意配合将车挪走。

2、其次,奔驰车主侵犯了其他车主的什么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承担义务。其他车主当然有权利对车库、道路等共有部分进行使用,比如有正常通行的权利。奔驰车主当然也应承担对共有部分的义务,比如不得阻碍其他车主在车库、道路上的正常、合理通行及避险,积极配合其他车主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因此,奔驰车主侵犯的是其他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利以及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同时也妨碍了他人紧急避险的权利。

二、其他车主该如何维权呢?

1、我们先来看我国民法典对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奔驰车主侵犯了其他车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利以及他人财产权,妨碍通行,也违反了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他车主有权要求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2、其他车主面对爱车被水浸泡, 首先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也有权要求奔驰车主进行赔偿,可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

3、因其他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订立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未能及时采取免灾的预防措施或通知业主迁车避险等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向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已经知道奔驰车主存在侵占出口、妨碍其他业主通行避险的行为,而没有及时制止或采取必要措施,放任损失扩大,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其他车主也可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相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