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刘艺龙

7月28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政知君注意到,杨建洪曾被指充当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保护伞”。该案件共有216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意志颓丧、思想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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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洪,1955年4月出生,云南昌宁人,大学文化。

公开资料显示,杨建洪长期在保山市任职,历任保山地区昌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昌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昌宁县委书记。

1997年9月,杨建洪出任保山地区行署副专员;2001年7月,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06年2月,杨建洪被任命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4月,他履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厅级)。2018年6月,杨建洪退休。

2021年1月,杨建洪被查,此次他的处分通报称:

  • 其政治意识缺失、理想信念动摇,与不法商人相互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销毁部分违纪违法证据,企图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麻木不仁,顶风违纪,多次收受礼品、礼金;

  • 组织意识淡漠,瞒报家庭财产情况;

  • 毫无党性原则,擅权妄为,纵容默许子女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包庇纵容涉黑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 精神空虚、意志颓丧、思想堕落,严重败坏党员形象;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刑事申诉、办理土地挂牌手续、承揽工程项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

  • 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干预案件办理工作,干扰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

“精神空虚、意志颓丧、思想堕落”这一表述较为罕见。

“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

今年1月22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批涉及保山市乔永仁、乔连佰黑社会组织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受到查处》,披露了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

4月5日晚上,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了电视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

专题片指出,2020年以来,云南省成功摧毁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案呈现出政商勾结、利益链隐蔽、关系网交织等特点,涉案人员达500余人,涉黑资产33.8亿余元,是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

资料显示,乔永仁,绰号“乔老爷”,出生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下沙河村,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事建筑、货运、木材加工等行业,2000年后先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矿泉水厂等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为形成金融贷款便利和土地开发、政府工程承建等行业性垄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串通投标、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同时,注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来源。

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当与同行或当地群众发生利益纠纷时,乔永仁、乔连佰便指使团伙成员采用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打压对方、欺压群众。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其组织成员,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

2020年12月30日,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至此彻底覆灭。

216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杨建洪在内,共有216名公职人员因涉“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受到查处,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35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电视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指出,乔氏父子经常在固定的地点以邀约吃饭、喝茶、打牌、搓麻将等方式拉拢公职人员,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则根据不同官职、地位高低,向公职人员奉送数额不等的礼金和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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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得上的公职人员出手阔绰,行贿50万元以上的就多达13人,向个人行贿最高一笔金额达200万元。65名公检法系统的党员干部、134名党政干部、17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亲信和代言人,成为保山市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政治毒瘤”:

  •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多年前就认乔永仁为“干爹”,原副检察长李某也与乔永仁结为“亲家”,陈玉华、李某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永仁结识公职人员牵线搭桥;

  • 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4次收受乔永仁送给的人民币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兴盛农产品市场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

  •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人民币近百万元,倾其全力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提供帮助;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贿赂22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乔永仁、乔连佰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

  •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的妻子袁某某,将250余万元借给乔连佰,最后获得11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

  • 在办理乔永仁涉法案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原处长、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收受贿赂170万元;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收受贿赂100万元;

  •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收受贿赂123万元;

  •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收受贿赂54万元和1000克金条;

  • 保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长期收受乔氏父子好处,多次为涉嫌暴力犯罪的乔连万说情打招呼,徇私枉法,导致相关案件未依法查处,乔连万等人逍遥法外,严重破坏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 施甸县原副县长闪耀强利用手中权力,安排分管部门人员伪造了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

今年1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发文指出,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案发生在保山、影响到全省,既是一段时期以来云南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遭到严重破坏的一个具体个案,也是保山独特的地域、民情、文化等错综交织的深刻反映。受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是公职人员腐败的政治诱因。“关系学”“圈子文化”一度在保山盛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信奉“有能力不如有关系”“大树底下好乘凉”,四处找门路、搭“天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惩治黑恶势力不坚决是公职人员腐败的直接诱因。

资料 | 云南省纪委监委 央视新闻 云南日报等

校对 | 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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