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全面保护,今年5月,梅江区检察院接受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跨市委托,协助完成对两名梅州市梅江区户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考察工作。该举打破了地域限制,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更好地接受家庭监护、帮教考察,也是梅江区检察院开启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异地协作帮教的首次尝试。

5月上旬,梅江区检察院、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协议》,为两名考察对象“量身定制”帮教方案,计划通过思想汇报、心理疏导、定期家访等方式,对二人的生活、思想进行监督帮教。

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帮教后,考察对象性格、生活习惯以及行为表现均有所改变,能按照考察期的要求行事,与之前的不良朋辈断绝了来往。7月下旬家访中,检察官肯定了两名考察对象的表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叮嘱他们要吸取之前的教训,珍惜考察的机会,要学习法律知识和掌握一技之长,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同时,检察官督促监护人要尽到相应的监管和教育义务,共同帮助考察对象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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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帮教”放在未成年人家门口,有助于提高帮教效果,促进考察对象尽早回归社会。接下来,梅江区检察院将加强与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帮教考察情况,规范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确保异地协作帮教取得良好效果。

【全媒体记者】梁时禹

【通讯员】张依琳

【作者】 梁时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