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通知发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首批全国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内容为:
-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关于该通知,原文还提到:
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 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 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 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