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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一医院公布

《淄博市第一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面向全国发出高端人才“招贤令”

并首次设立“引才伯乐奖”

医院对推荐并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推荐人

(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

视人才类别给予1-3万元奖励

常年有效 随到随签

赶紧来看看

引进对象及条件

四大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思想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开拓创新。

(二)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能够胜任研究生培养及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三)能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科研、教学一线工作。

引进六大类别人才

“计划单列”就是不占指标计划,

来多少落多少,

没有指标限制!

(一)第一类别

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系列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获得者和其他相当层次及以上人才。

(二)第二类别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相当层次人才。

(三)第三类别

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人选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

四)第四类别

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人选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第五类别

在本专业领域内能独立承担医教研工作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六)第六类别

柔性引进人才。对于不能以全职引进的特殊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以兼职的方式来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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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医院提供30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提供科研启动基金200万元,并给予相关的实验条件及人员配备,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200万元(税前),按月分发。

(二)第二类人才:医院提供20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提供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并给予相关的实验条件及人员配备,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100万元(税前),按月分发。

(三)第三类人才:医院提供5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提供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并给予相关的实验条件及人员配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四)第四类人才:医院提供3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提供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五)第五类人才:医院提供2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提供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柔性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及经费根据合同签订和协议书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医院提供住宿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报销往返路费。

对符合《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中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并申报成功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其中,40%为人才津贴,60%为科研、项目补助经费;符合《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中博士研究生条件并申报成功的,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与医院政策同时执行。

医院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随时接待高层次人才参观访问,并为您报销来回路费和住宿费!

联系电话: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533-4252411

编辑:毕捷

校对:董秀

编审:伊茂林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