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健局7月28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实际需求,为尽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汕头市全面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分阶段推进12—17岁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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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时间安排表。

汕头市12—17周岁初高中学生的接种工作,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或者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社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的方式开展接种,学生要按照学校组织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疫苗接种。

根据广东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汕头市各区县共有65家预防接种门诊承担在外地就读暑假期间返汕学生或适龄非在校人群个人预约接种工作。

接种单位名单。

注意事项:

1.接种当天,受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有预防接种证的请提供预防接种证。接种时,学生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前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3.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整理】王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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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涵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