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情况。在随后向社会公布的一份材料中,公众发掘出一个散布各地、涉及焦化、钢铁等行业的企业群。这些企业有的向空气排放超标烟气,有点向环境排放超标污水,有的非法超量抽取下水……所有行为都在伤害环境。

它们是谁,它们做了什么事给山西“抹黑”。公众从“反馈督察情况”的文件中只能找到"直切要害"的简约描述。但在大数据时代,我们想方设法收集相关企业信息,并对之进行素描完全是可能的。

环境的权利是公众权利,因此认识它们是公众的权利,这可能成为促使它们改变行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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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到,灵石县水利局不顾中部引黄供灵石县引水工程尚未建设事实,即发函同意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用水由中部引黄工程供灵石县南关工业区水量分配解决,实际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没有落实以水定产要求。

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直备受省内关注。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山西凯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企业,位于山西灵石县南关镇。据煤化工信息网2020年11月刊发文章《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煤化工项目正式开工!》,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总投资62亿元,占地988亩。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92亿元,上缴税金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300个。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晋政办发[2019]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灵石县309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位列产业转型项目名单,序列号12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二批项目名单的通知》,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位列这个名单,序列号36。

以水定产是刚性要求。

晋中市灵石县水利局为山西聚源煤化工项目出具用水许可审查意见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晋中水资源一直严重匮乏,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地处晋中的灵石概莫能外。

据《山西水利》文章《灵石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供水工程总体布置设计综述》,灵石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供水工程,以山西省大水网中部引黄工程为依托,每年向灵石县供水2160万m3,全部为工业供水,工程区位于灵石县境内梁家焉乡、段纯镇、南关镇和仁义镇。

据山西中部引黄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山西大水网总体构架为“两纵十横”,山西省大水网中部引黄工程是两纵十横中第四横的延伸,总工期5年,总投资77.22亿元,涉及包括介休市和灵石县等四市十七个县(市/区),工程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50万亩,缓解沿线工业供水。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工程自2012年8月开工。2020年7月20日,201公里的总干线全线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