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谭永出生于1939年,1961年他进入广州针织厂上班,次年,他与相爱的女同学结婚,并生下一儿一女。1981年,珠三角的经济即将腾飞之时,黄谭永抛弃妻子与儿女,通过蛇头从番禺登上偷渡香港的小船。他的计划是,自己先去香港领取身份证,然后再一步步带老婆孩子去香港。让他失望的是,就在1981年的1月份,港英政府取消了偷渡者进入市区就给身份证的政策。黄谭永不得不开始自己长达近29年的“潜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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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假身份证和自己的纺织技术,黄谭永很轻松地找到了工作。由于妻子后来数次搬家,黄谭永再也未能通过信件联系到妻子。对于黄谭永来说,自己的另外一个困局则是:始终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他尽量减少上街,绝不敢犯案,因为害怕碰到警察。

2008年3月,正在工作的黄谭永突然肚子剧痛无比,同事立即叫救护车送他去附近的医院抢救。但恰巧他所用身份证的真正主人也同在医院求诊。随后,就像他29年来想象过无数遍的场景一样,他被带去了警署,录口供,自己偷渡的身份曝光。因为涉及非法入境和盗用他人身份两项罪名,年近七旬的黄谭永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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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谭永可以说是创下了香港历史上闻所未闻的几个奇迹。首先,黄谭永在香港藏匿28年,却始终未能被警察发现,直到他年逾七旬时才被发现。此外,黄谭永被抓后,因为犯罪而没有被立刻遣返,这也是相当罕见的。按照香港法律,香港警方只要一抓到来自内地的偷渡者,就要立即遣返回内地。但黄谭永由于长期盗用他人身份,犯下严重的罪行,因此必须坐牢。

在黄谭永入狱期间,香港社会福利署也多次与广州市警方合作,终于找到了黄谭永在广州当地的户口关系,但他的家人却再也无法找到。就在今年5月份,黄谭永终于获准留港定居,领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身份证。黄谭永说,自己是香港人,也是广州人,但如果时光倒流到30年前,他会改变自己的决定,偷渡香港,是一个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