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离离

01

王家老太太拆迁分到了4套房。

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分到房子后,老太太想都没想,直接把房子过户过户到儿子的名下。

作为女儿,也想让父母给她一套,即便不能做到兄妹俩绝对的平等。

但手心手背都是肉,就算厚此薄彼,也得有个分寸,4套房,女儿想着怎么着母亲也会给她一套。

但是没有。

王家老太太认为这是王家的财产,理应由王家的人继承,儿子就是王家唯一的根,女儿嫁人后就变成了外人。

她没有理由将王家的财产给嫁出去的女儿,便宜了女婿。

女儿嫁人之后,条件不是很好,夫家是农村的,老家有自建房。

但是出来打工后就只能租房子,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一家四口就挤在50平米的出租屋里。

女儿嫁到老公家全部都是靠自己,因为婆婆过世的早,也就没有人帮忙带孩子。

两个孩子都是女儿自己带,这么几年她都没法出去工作。

公公年纪也大了,只能是在外面打点零工,补贴一下家用。

全家的顶梁柱老公。

全家开销都只靠老公一个人挣钱,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当年女儿生完小孩后,也想让自己的亲妈过来帮忙带带孩子,这样她就可以出去找工作上班挣钱了。

但是母亲说带你们孙家的孩子,我担不起这个责任,婉言拒绝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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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随着孩子的长大,家庭压力也越来越大,女儿本想着等孩子稍微大一点就出去找工作,没曾想这时亲妈给她打了一通电话。

02

是这样子的,老母亲王老太太身体逐渐走下坡路了,尤其是这段时间生病,更是无法自理。

不是这儿疼就是那儿疼,浑身没力气。

儿子工作忙没时间照顾,跟儿媳又关系不和。

到老了还得看儿媳的脸色,王老太太很不愿意去跟儿媳一起过。

再说了,儿子正是发展事业的时候,经常忙到就连家里的小孩都是雇保姆照顾,哪有时间抽陪自己?

老太太也相当“懂事”,不忍心拖累儿子成为他的累赘,儿媳又不靠谱,想来想去只能找女儿。

但她也知道,当年房子一套都没分给女儿,孩子也没帮她带,女儿心里肯定有怨恨。

在电话里,她也把自己这些做法的原因和苦衷说给了女儿听。

她强调,这是王家的财产,给了女儿,那就是给了孙家,这是万万使不得的,希望女儿能理解。

女儿回道:“她说这房子怎么分配,您有使用权和支配权,怎么分配子女都无权干涉。

虽然当初结婚,我跟您提出要一套,其他三套都给哥哥,但是您并没有,您就觉得我是泼出去的水,是别人家的人。

如今我现在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有两个孩子要养老,丈夫的工资也不高,全家人生活都很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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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哥就不一样了,能每个月花钱花5000块钱雇保姆。

手握几套房,还事业有成。

我怕您住惯了大房子,都不习惯我们这种逼仄的小房子,再说了,我哥都舍得花钱雇保姆了,怎就不舍得花点钱雇个护工照顾你呢?”

最后,女儿也婉拒了老母亲的要求。

03

恨是一个原因,无能为力也是另外一个原因。

最让她意难平的,并不是老母亲没有给她财产,而是老母亲根深蒂固的观念里,已经把出嫁了的女儿当成了外人。

正因为她是一个外人,才会无视她的实际困难,舍得用她,不心疼她。

懂得用道德去绑架她,要求她来照顾自己。

老母亲理解儿子工作忙,没时间,不愿给儿子增加负担。

看到女儿没出去工作,在家带孩子,是赋闲在家,理所应当要照顾母亲。

却从来不会站在女儿的角度看她过得多艰难。

在女儿需要的时候,她左躲右闪,不肯付出一点,金钱也好,精力也罢。

而当自己有需要时,却要求女儿承担所有。

有人会说,原本父母的财产爱怎么分就怎么分,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并养大了,这就是恩,跟怎样分财产无关。

女儿照顾父母是义务。

的确如此,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这是法律层面的。

但就道德层面来讲,这个王老太太是否又做到位了呢?

中国又有多少这样的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植于心。

都说“未经他人事,莫见他人善”,确实如此,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侃侃而谈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的发言人。

他们是受益者,怎么可能体会被不公平对待的另一方处境呢。

很多的家庭矛盾和子女之间矛盾的产生,根源都是在于父母的偏心,但父母每每都会假装不知道。

看似无心伤害,却已蓄意多年!

延伸阅读:

老太分房产独宠三女儿遭老大老二怨恨 报复来了

01

陈家老母亲有三个子女,老大是儿子,老二老三都是女儿。

老伴已经去世了近30年。

家里条件不好也不差,算个普通吧。

这么多年来,老太太一直跟二女儿住在一起,年纪大了,生活起居也都是二女儿在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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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二女儿,命运太坎坷了。

很早的时候就离了婚,儿子才12岁就因病去世。

孤苦无依,甚是可怜。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跟老母亲住在一起,房子是老母亲的。

老母亲先前买进了两套老公房,其中一套她送给了小女儿。

小女儿家庭条件也不好,生活不容易,老母亲有权利以这种方式来处置自己的房产。

大儿子和二女儿其实也不好说什么,虽然其实他俩的家庭条件都算不上好。

尤其是大儿子,结婚都还是岳父岳母提供的婚房,又小又窄。

老太太只是给了两万块钱给儿子结婚,其他的就没了。

现如今,老太太的曾孙子都有了。

于是,二女儿和大儿子就想老母亲在百年后,把剩下的唯一一套房子让他们两兄妹分。

三妹就不要掺和进来了,毕竟老三已经分到了一整套房子,是最大的受益者。

但老母亲坚决不同意,她早已立好了遗嘱,将她的房子以“334”分法分给三个子女。

大儿子占40%,其他两个女儿各占30%。

大儿子和二女儿对这种方法都不满意,就想着一起来劝劝老母亲。

只是老太太相当坚决,丝毫不退让:“你今天拿枪对着我,我也不改变。”

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02

二女儿是不甘心的,因为这个房子在还是公房的时候,因为有她和儿子的户口在,能多分到一些。

也就是说,这套如今住着的二室一厅的房子其实也有她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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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这么理解的。

不过呢,后来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调解员也告诉她了,在房子没买进之前,她的确是有份额的。

但后来,这房子在房改房后,被老母亲买进了,且房产证上也都是老母亲的名字,那么现在这两套房就都是老母亲的了。

听到这个说法,二女儿一时没法接受。

于是哭着跪着求老母亲开恩,让她重立遗嘱。

但老太太依旧不为所动,几次说到自己不会改遗嘱。

也不念这么久以来二女儿照顾自己的份上,多给她一点。

一旁的大儿子也一直不发声,这么多年了,也已经是退休的老头子了,早就理解了老母亲是怎样的一个人。

许是因为气愤,对老母亲这种偏心的做法,大儿子曾说了很重的气话,大意就是他从此不是她的儿子,她死了他也不会来给她送行。

因为老母亲分给他的财产不多,就说出如此伤人的话,也实在不应该。

而且,老太太自己也有一个说法,她说小女儿的房子是女儿自己的拆迁房,是她应得的。

但这个说法遭到其他两个孩子的反对。

他们说,这两套房都是老母亲的,而且老母亲赠房子给三妹的时候,老大和老二都不知情。

这也是让两兄妹意难平的地方。

从法律上讲,老太太把房子给谁都没毛病,自己的房产她有做主的权利和自由。

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是不合格的。

一边享受二女儿的照顾,一边却把大部分的房产给小女儿。

真的不公平。

03

站在一旁久久没说话的大儿媳说了一句话,她认为婆婆不把房子给亲孙子,曾孙子,反倒给了外孙子,这是便宜了外人。

当然了,这句话在某种意义或者某些人看来是这么回事。

但就客观道理上讲,这句话是错误的。

也或许是因为这种思想,作为儿子的老大一直以来对老太太的做法愤愤不平。

这其中三女儿没到调解现场,本来之前是约好的,但是她爽约了。

这是不守信的行为。

后来,二姐找到三妹,让她去跟老母亲谈。

因为大家都知道,老母亲最宠小女儿的,也最听她的话。

但是老三只是说了一句:这事不归我管,妈妈怎么说的我就怎么做。

而且当她得知,在出了法院门后,儿媳因为太过于气愤骂了婆婆,不让老太太坐她丈夫的车子回家。

也就是说,阻止老太太坐儿子的车回去。

这做法显然不对,而且过于偏激,也是无理取闹的行为。

但也足以说明,老天太的做法让其他几个孩子怀恨在心。

当老三听闻这件事后,也只是哭诉谴责,当听到要去现场调解时,立马说不愿去调解,只听妈妈的。

他们一家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外人不得而知,如果没有,那我觉得这个老三做的也不是很到位。

如果她的房子真的是自己拆迁所得,那直接拿出证明。

如果不是,那她就真的不应该再来分第二套房,都是兄弟姐妹,又不是便宜了外人,更何况,哥哥和姐姐也都是有实际困难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自私和贪婪,让妈妈陷入了被其他两个孩子埋怨和憎恨的地步。

这世上除了房子和钱,难道没有比这更珍贵的东西了么?

做人做事都不能太绝,不然断的可是自己的后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