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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hlmyj001@163.com

作者

凤凰

那些要结婚的妹子,如果新婚当日你婆婆不送你一套珍贵的首饰,而把一块普通的小石头包好了,郑重地交在你的手里,叫你传家,你会不会心里恨不得敲下她一只牙来?

我相信爱红楼的妹子们肯定是不会的,不但不会,还会感激涕零,知道未来的家婆原来是如此切近的人生知己。小小的一颗石头,蕴含着非同寻常的心灵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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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城伯利恒,从一个由圣灵感孕的童贞女,诞生了一个奇妙的男婴。这么一个小小的卧在马槽哭泣的男婴,竟然能使当时的大希律王恐惧发抖,唯恐失天下与其手。果然,三十三年后,由奇妙的男婴长成的奇妙的叫耶稣的男子 ,在历经劫难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儆众。从那时候起,他的追随者不但没有因恐惧四散而逃,反而就像天空中一阵奇妙的风飘来一片奇妙的种子,遍天下就有了一种叫做基督徒的“庄稼”。真的呢,他们真是这样称呼自己。

基督徒叫耶稣是弥赛亚,就是救世主的意思。不仅如此,耶稣的追随者呢,还说他们建了一座很大很神圣的殿堂,说就是以这位弥赛亚为奠基石建起来的。还说要是有人用金子、银子、宝石、草木、树枝等等来建此圣殿,都是不行,都是白费功夫,都是要被火烧出不用心的迹象来,非得要各个基督徒们把自己的灵魂肉体当成一块活的石子垒进去才成,这样,要住进去的那位才欢喜了。这位要住进去的是谁呢,这么挑剔?

比奇怪更奇怪的,是这块石头,竟然是“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怎么这么耳熟呢?太明显了嘛,被弃置的石头,“石头记”啊!只不过,从大卫王到曹霑公,两个提法之间隔了三千多年。

是偶合吗?很难说。耶稣教早于唐朝时就传入中国,虽经压抑,雪芹时代天主教衰微,但我相信曹雪芹不至于不曾耳闻或道听,知识面开阔,个性开放的他,甚至应该有所涉猎才对。但说他详知,却又缺乏证据。

但是,同样是石头,同样是先被拣选煅炼,后被弃置,然后同样是“庄稼”满天下,却是极其一致,甚至不排除有不少人是两面地里的庄稼。

新约旧约中的石头,没有异议,独步天下,就是耶稣。这块石头,扔出来,打破了沉寂的世间,沸腾了寻求真理之路的人们的热血,解放了灵魂禁锢的奴隶,这是来自天国的呼唤。与其说耶稣这块屋角石是用来奠基试金的,不如说跟过关筛子似的,是人生的绊脚石。而那愿意被这块石头绊一绊的人,却像春风中的野草,没完没了,绵绵延延,远侵世间的每一处孤道荒漠。是什么样的灵魂,赋予了一块石头这种远超金银财宝的魅力和价值?

石头记中的石头,初看应该就是贾宝玉,衔玉而生的公子,还能有谁?可既然给了一个翩翩佳公子宝玉,作者为什么处心积虑给一个假——姓,不仅如此,还要再造一个“真”宝玉,来跟这个假宝玉互为镜里,争奇斗艳。难道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作假”吗?是曹公好游戏吗?甄是个相当生僻的姓,曹公却给了红楼中两个看去似花非花,来去似雾非雾,又不能不认真细细揣摩的人物,除了“真”宝玉,还有一个甄士隐。

红楼的开篇人物,就是甄士隐。这位真大士,出场第一件事就是做梦。甄士隐做的梦是贾宝玉梦游警幻仙境的翻版。贾宝玉的首次出场后,与林妹妹初初心动,紧接着就是这红楼一梦。谁是谁的谁?三生石畔,庄周梦蝶,乃梦自身。

在作者眼中,不难看出,那贾宝玉确然是作者心爱的真名士。石头幻化为玉,有了人间的价值,合家老少爱他如宝似玉。宝玉一生十九年的岁月,是一个人爱和美的极限盛放,他对美和真的呵护与欣赏,对世间对他人,尤其对周围弱者冷暖的关注,是顺乎内心律令的自然行为,不求回报的。他这种种言谈举止、行事作风,虽与世间道德标准格格不入,在精心构建的理想王国大观园内却如鱼得水。但这个大观园毕竟不是贾宝玉能躲藏一生一世的世外桃源。

大观园之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呢?

爱玲说她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我虽然喜欢爱玲,但却觉得她的三恨有些矫情。鲥鱼若非多刺,岂不早已绝迹,哪里还等得及爱玲尝上一口?海棠不香,那是守拙,把生命都一股脑拿去供奉红妆姿容。至于红楼未完,年少时无知,不记得曾否计较,现在想来,好像并不觉得遗憾。记得有一天二叔听说我为了读一部大书,连续两天不曾合眼,问我:难道你不会先翻到最后一页去读结尾吗?我想也没想就说:那不行!我享受的是读的过程,细细揣摩一个眼神一个情节,而不是看结局。

当然我并不是真的不想看结局,要是连结局都不想看,那本书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呢。我只是想说,有时候不读结局其实是个选择,而不是情愿。我现在站在曹公的角度想,觉得是他选择了不给我们读结局。难道他真的没有写完吗?为什么恰到八十回就赫然停住了?如果因为后面的章节触犯了某些敏感处而不发?那前面就没有吗?若是挑敏感,处处都是啊。

不管多少红学大家怎么说,我却觉得,曹雪芹最聪明的地方,就是红楼梦未写完。因为在我看来,红楼梦其实已经难写下去。难写,自然不是不能写,只是艰难。试想,前面的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之乡,已经写得血泪流淌,皮开肉绽,到了后面,黄土埋骨,蛛满雕梁,乞丐人诽谤,归来命也丧,做强梁,烟花巷,锁枷扛,破袄短,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样的结局,再加上黛玉之殇,试问那要怎样的坚强才能撑着写下去?用笔写作很苦很累,用心写作很苦很痛,要是曹公真的写完了所有这些,读者要有怎样强大的心脏才能读下去?

作为读者这样说也好像有些矫情,但其实就是曹公不写下去,结局也都已经交代了。红楼不同于其他演义或言情小说,在于曹公在这部书里对超自然生命意义的积极求索。宗教,是人类对生命来源和归去之路思索的结果,是对超出自身能力之外一种能量的感知和询问。无容置疑,曹雪芹安排了书中的人物贾宝玉——甄士隐对自己的思考做出了当时认为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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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士隐,贾宝玉大观园外生活的鉴照和后续,甚至可以说三生石畔另一个化身。大观园之外的世界,甄士隐出场时,已经年过半百,五十知天命之年,但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贾宝玉为人处世的影子。

这时候的甄士隐,用世界的标准去看他,发现他真是一个失败的人生。淡薄功利、一技无成也罢了,只是你看他,一盆热炭结交贾雨村,那贾雨村却有豺狼之性;虽然家境殷实,用得起几个仆人,可连个不稳妥的家人都认不清,把一个命根子宝贝小女孩交给他带;元宵节竟然让家人带了女儿去看灯,一夜未归,才觉不妥,这是什么糊涂父母亲啊?隔壁的小沙弥,烧个炸锅都能连带着把他的家产烧个精光,后又挑唆贾雨村徇私枉法,错待香菱,可想而知恐怕平时就是个不断冒坏、计上心来的胚子,甄老爷周围这种人也不防着他,竟然让这等人天天哄女儿玩耍;过不舒服,竟然去投奔岳父,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岳父不是更加老朽?那么老朽的一个人,也能把他吃得死死;等到穷愁末路,去无可去了,竟然一走了之,不想封氏失去女儿再失去老伴的凄惨处境,使你禁不住想到可怜的宝钗。

甄士隐啊甄士隐,做丈夫,做父亲,做朋友,做老板,做亲戚,甚至做邻居,你都是错错错!我看到这些,心里好痛好气。那甄士隐并非愚笨木讷之辈,奈何这等潦倒不通,皆因一个心底醇厚、毫无城府所致,处处遇人不淑,却对谁都是没来由地信任,毫无防范之心。真难以想象甄士隐这把年纪是一天一天活过来的,觉得他是从大观园直接掉进了世界的污泥浊流里。这样的人,遇到那样一个盗蜂迭起,鼠窃狗偷的年代,这才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呢。这种至痴至性之人,他和该过不下去,那“若要好,须是了”就是为他写的。

想起金庸一部作品里一段话:怜我世人,忧患实多,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曹公的作品,让我看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爱情,让我看到“花谢花飞飞满天”的美,听到“花魂鸟魂总难留”的悲叹,带进“何处有香丘——天尽头”的无限遐思中,也让我经历了无数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人世沧桑。可是曹公同时给我看的,还有这一切真、一切爱、一切美,一切痴怨离恨的背后,那一片寂静的死亡。

作为全书的引领人物,甄士隐和香菱的命运肯定奠定了全书的格调。死亡和消失,是命运的归结。

可落到书中的情节,贾宝玉和甄士隐都活着,我就有一问:到底怎么“了便是好”呢?甄士隐出家了,并不等于死了,也不等于失去记忆了。曾经中的一件件,一桩桩,难道不会回来啮心嗜肠?当这些记忆中的痛苦回来追杀他的时候,要如何自处才是?若无善策,岂不就是捱日子盼死亡早日来临吗?

大观园之内的贾宝玉,幻境一破,只好沦落;大观园之外的甄士隐,沦落世间,不知何处才是故乡。一个心,两个身,都是找不到灵魂的安放之所。但是曹公很倔强,他非要给这块充满了人性和灵性的石头找一个出路。

儒家的道理,曹公早用宝玉的生活过场否定了。不管是贾宝玉,还是甄士隐,这两个人的大事记中,僧人道人如影随形,一路相伴,我想曹公下意识里对他们有着很深的期望,但最后他们带来的也只是个支支吾吾的渺渺茫茫。显而易见,儒释道里应外合,曹公都试了个遍,结局是贾宝玉和甄士隐只好牵手飘在某个未知的空间。

高鹗的续书是宝玉被和尚带走,我想他是被甄士隐带走。因为甄士隐梦幻太虚幻境时,要见“蠢物”,和尚道“有一面之缘”,这一面,想是历劫之后的相见。在曹公的红楼梦里,只有苦难、放弃、逃避,红楼里没有救赎。

我不太喜欢高鹗写的续书,但有两个情节却是我非常心动的。其中一个就是贾宝玉告别父亲时身上披的那件大红猩猩毡斗篷。也许高鹗只是因为宝玉爱红,才那么安排,但是那么大红的颜色,却像张扬的旗帜,直接兜住了宝玉的灵魂。这巧合了基督教里,被称作生的颜色。

甄士隐的生活,使我想到旧约时期一个叫约伯的人。约伯淳朴的个性,惨痛的生活,几乎和甄士隐如出一辙。他惨痛的日子不但他自己觉得生不如死,就是别人也觉得他生不如死。但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还能张开口,赞美造他的主。这种坚定的信念,就是一千个一万个勇士也要败在他的手里。这个人不蠢不傻,不奸不恶,没有精神病,是什么,给了他这个力量?

基督徒说,是住在他里头的那位,就是我在开篇提到的要住圣殿的那位,是圣灵。

一个叫Horatio Spafford的极富有的大律师加商人,1871年芝加哥大火焚烧了他的几条街所有的财产,小儿子死去,接着四个女儿海难中一同失去,天翻地覆之下,Horatio写了这支传唱世界各个角落的赞歌:It is well with my soul. ( 号角再次吹响,主要降临,我的灵魂要得救。)

我意识到,在基督教的世界里,有个东西叫不死,那就是灵魂。死去的家人,有再见的时候。Spafford很明确地知道孩子们都在那头安适地等待,他心里淌的是泪,口里流出来的是歌。

曹公为他的主角寻求出路时,若再走远一步,宝玉这块石头会不会找到他圣殿的归宿?他身上的大红斗篷会不会照亮全书?

先是假玉,后是真玉,再来个真士隐,还有个假语村,真真假假,看出来曹公总是不满意,总是不甘心的,因为他心里苦守的,就是一块本本分分的石头,一个石头的情操。

真是:三生石畔红楼梦,千古难愈伤心人。

其实这样的一块石头,带着人性光辉的石头,就如你我,不必变成美玉,在神眼里,就是价值连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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