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成都市民“维权到底”在问政四川向政府部门提问:新房销售报名不冻结首付何时打补丁?该市民称,不少人无强烈购房意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摇号,摇中之后弃选;甚至经常出现开发商花钱雇刚需报名摇号,刻意制造弃选以便顺销,很容易导致强烈购房意愿买不到房。

对此,这位市民强烈要求: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制度,报名时冻结首付资金。阻止恶意破坏商品房销售秩序的行为。完善弃选制度,不论到不到场、公证结果出具前弃选也计入弃选次数。推行商品房公证选房网上选房网上直播,由公证处在线直播摇号、在线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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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事实上,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还真有不少城市在买新房的时候,需要提供验资证明,即满足首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而且这笔钱要冻结在银行内,开盘期间不许挪用;如果购房者顺利买到了房,这笔钱就转为首付款、定金;如果没有买到房,开盘结束后,这笔钱就转为购房者的自有资金,可随意支配。如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都有执行验资政策。买房之前,先验资,这样对开发商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毕竟当前宏观调控之下,资金对开发商来说犹如命根子。

目前成都有部分高端楼盘有验资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资金证明,他们才让你去售楼部参观、才能看到样板间;不过这不是冻结资金。

你支持买新房冻结首付款吗?为什么?请在评论区留言。

“维权到底”提到的“弃选”制度,很多购房者也有疑问,稍不注意可能就失去了刚需(无房)资格,甚至失去了购房资格。据成都市住建局发布的文件,“弃选”失去资格,政策是如下规定的:

首先:购房人在参与购买商品住房报名登记前,应充分了解商品住房区位、总价、户型,并结合家庭成员征信情况,认真选择拟选购的商品住房,尽量避免出现放弃已选购房源的情况。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放弃已购房源的,则会纳入购房登记系统记录,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其次: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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