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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日前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鹿城区双屿街道牛岭村第一支部委员会党员邹建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月17日,邹建京驾驶小型客车在途径车站大道黎明立交桥至东游路路段立交桥下处被交警查获。经检验鉴定,邹建京血液乙醇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给予邹建京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1年6月,邹建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经济合作社第一支部党员郑建林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19日,郑建林驾驶小型轿车在鹿城区莲花路龙泉巷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郑建林血液乙醇含量为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5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郑建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金丝桥社区第六支部党员徐驰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5月3日,徐驰驾驶小型轿车途经鹿城区小南路荷花路口附近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徐驰血液乙醇含量为1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5月,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2月,徐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