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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椑木派出所原教导员、二级警长范国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国奇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迁移户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范国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范国奇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后报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范国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内江

编辑:黄国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