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文喜(资料图)

经查,李文喜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文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1月25日晚,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文喜今年已71岁,曾当过9年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据公开资料,李文喜生于1950年3月,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后调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2002年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据《辽宁日报》报道,2011年,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李文喜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职务。李文喜已达到省公安厅厅长任职年龄界限,转任省政协副主席。

退休后的李文喜,曾以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警察协会主席的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