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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规定实施后,旗下7家支付公司的银联商务,在支付行业中率先采取了整合动作。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银联商务旗下3家支付机构在今年5月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终止续展审查申请,如今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3家支付公司的整合工作也在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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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支付机构受益人变更

近日,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三家支付公司最终受益人均发生变更。

根据变更情况来看,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两家支付公司变更后的最终受益人为王炎方,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最终受益人为高同裕。

在此之前,三家支付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均为其法定代表人,此次三家支付公司最终受益人同时变更,动作上的高度一致,也释放出银联商务正在对旗下支付公司加速整合的信号。

王炎方目前除了担任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两家支付公司的董事长外,还是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高同裕则是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和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家机构此前均为持牌支付机构,拥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的牌照类型为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市,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持有银行卡收单(北京市)、预付卡受理(北京市)、互联网支付(全国),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则持有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受理(全国)、银行卡收单(广东省)。

在今年5月份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央行披露了三家支付机构的牌照续展情况,通过支付牌照续展的并没有这三家支付机构,三家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在2021年5月份到期。

央行披露,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开展整合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在中止审查期间继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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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整合提速

今年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支付机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央行给出了非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其中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的人。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大股东均为银联商务,银联商务的持股比例均在50%以上,掌握着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因此,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银联商务必须要对旗下支付公司进行整合工作,作为收单行业的老大哥,银联商务对旗下支付机构的整合无疑会给行业起到带头作用。

除了上述3家支付公司外,银联商务还控制着上海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四家支付公司,这四家支付公司的支付牌照尚未到期。

虽然距离牌照续展还有一定期限,但从之前的终止续展情况来看,银联商务旗下其它支付公司或许也将采取同样的整合方案,子公司的业务也将逐渐迁移、合并到银联商务属地分公司。

银联商务旗下子公司的整合只是一个开始,随着监管对支付机构的硬性规定,控制多张支付牌照的机构,未来也会逐步将牌照资源整合,这将有利于监管机构实现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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