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AI财经社 陆佳

编 | 孙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一连公布5张罚单,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网银行”)因4项违规行为,被监管罚款630万元。

同时,监管还对该行时任副行长刘波、B2C 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4名相关责任人累计处罚23.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网银行被罚的原因中,“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一条备受大众关注。行业人士表示,银行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多与非法洗钱有关。

为此,AI财经社致电新网银行,对方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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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AI财经社了解到,本次新网银行被罚的4条原因分别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有业内人士对AI财经社分析,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是指记载于业务系统或者登记簿中的客户与实际发生交易的客户不一致,且金融机构对实际操控交易的客户的真实身份不知晓。比如企业注销后仍然发生交易,使用伪造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交易等。

对此,AI财经社致电新网银行,对方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对于新网银行等互联网银行来说,业务更加线上化,所以在客户身份识别上更要慎之又慎。”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今年来,反洗钱监管持续加码,已经有多家银行因为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原因被央行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存在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的情况,这一方面反映出数字化时代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存在合规漏洞,另一方面显示出反洗钱形势的严峻,监管部门应不断加强反洗钱的监管。

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曾因侵犯消费者权益被点名

此外,今年3月,新网银行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银保监会点名通报。

据媒体报道,3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5号通报《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四川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通报指出,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举报显著上升,车贷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列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并且,新网银行在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的合作业务中,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催收管理不到位、推高消费者融资成本等违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新网银行是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设立的互联网特色银行,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

据新网银行年报显示,截至2020末,新网银行资产总额405.61亿元,负债总额355.50亿元,实现净利润7.06亿元,同比下滑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