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与一位老农聊天时聊到了夫妻关系的话题上了。老农说:夫妻相处也是一门科学,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懂得夫妻相处的科学,那么,恐有灾祸发生呢!在咱们农村,就有这么一句俗语-----“夫妻不分权,灾祸往家赶”。这句俗语所说的就是夫妻科学相处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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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咱们农村还有这么一句俗语?这句俗语所说的意思是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

老农说:是啊!咱们农村的确是有这么一句俗语。如果你不明白这句俗语的意思是什么,我可以给你絮叨絮叨。

我们的古人是非常聪明的。据称,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给夫妻之间定下夫妻分权的规矩。

夫妻相处,可以组成一个“家庭系统”,既然家庭也是一个系统,那么,这个系统当中就存在“权、责”的问题。

所谓的“权”是指权利,而所谓的“责”是指责任。

《荀子·劝学》中称:“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权利”一词就出自此处。

所谓的“权利”,其实是指权势和货财,也就是说谁有能力掌管财物。

按照古人的说法,财物是应该由丈夫掌管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说法已经过时,毕竟,妇女能顶半边天,凭什么单单让丈夫掌管财物呢?因此,我们应该摈弃这种说法。

既然“财物应该由丈夫掌管”的说法应该摈弃,那么,从原则上来讲,无论是“夫”还是“妻”,都有资格来掌管财物。不过,从有利于家庭财富积累的角度上来讲,在掌管财物的问题上,夫妻两个是不能够“平权”的,夫妻两人必须有一个人能够拥有掌管财物的权利,而另一个人是不能够或不能过多地拥有掌管财物的权利的,否则,就会出现《后汉书·董卓传》中所称的:“稍争权利,更相杀害。”的严重后果。

那么,作为夫妻来说,究竟应该由谁来掌管财物呢?

其实,能力决定一切。原则上来讲,无论夫与妻,谁的理财能力比较强,谁就应该掌管家庭的财物,而理财能力比较弱的一方就应该主动放弃自己本应该拥有的权利。只有这样,夫妻关系才会更和谐,同时,家庭财富的积累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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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凭什么说“夫妻不分权,灾祸往家赶”呢?

今天,“杭州杀妻案”刚刚宣判,被告人许国利因杀害妻子来女士而被处以极刑。其实,许国利之所以要将来女士杀死,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俩中间存在一些经济上的矛盾,而经济矛盾的产生就在于夫妻俩没有进行财物上的分权。

据称,许国利夫妻俩在家庭财物的管理上谁都想说了算,而且,他们夫妻俩互不妥协,互不让步,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许国利为了彻底将矛盾解决,才凶残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其实,从“杭州杀妻案”这个案件中我们就懂得什么叫“夫妻不分权,灾祸往家赶”了呢!

以上所言就是“夫妻不分权,灾祸往家赶”所要表述的意思了。

听了老农的讲解后,我总算是弄懂了这句俗语所要表述的意思了。由此看来,劳动人民的生活经验还是非常丰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