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窑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是有害污染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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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 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工业窑炉来说,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属于大气污染物,必须经过处理才能进行排放。

因为凡是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造成烟气泄漏、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泄露的,都属于无组织排放,是被禁止行为。河北、天津、山东、河南、江苏、重庆、上海、浙江等地区出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气处理提出严格要求。

2020年,河南省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提出要求,以耐火材料工业干燥及烧成窑为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极限10mg/m3、50mg/m3和100mg/m3。

如何对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呢?

对于使用工业窑炉的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陶瓷、玻璃、耐火材料、铸造、炭素等行业来说,采取氨法脱硫治理烟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这样是可行的、适用的。

在采用氨法脱硫工艺时,要注意充分考虑烟气含量、二氧化硫浓度、烟气温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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