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22日,山东省菏泽市,一位家长丽女士(化名)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11个月大的孩子在某医院输液,医生输错了药,药品已经过期了近8个月,丽女士称“医院说没有大事,并会赔偿孩子后面几天的医药费和检查费”,但事后,医院一直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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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丽女士发布短视频,并询问网友处理此事的办法,称“我只想孩子没事,让他们负责孩子后续因为过期药品带来的病因”,在7月24日,丽女士再次发布短视频,称医院院长拿来了礼物,但是并没有提赔偿的问题,丽女士本想与医院签个协议,保证后续医院可以负责孩子过期药品带来的病因,但对方却表示“不会有事,孩子会自己代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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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丽女士再次发布短视频,称孩子一直在发烧,持续在38.4°左右,在7月25日,丽女士连续发布多个短视频,称孩子低烧一天一夜了,在早上醒来之后,有些退烧了,精神也比昨天好了一点,双方本来商量好了,签署一份协议后,丽女士带着女儿转院,结果在签协议的时候,对方出尔反尔,后来因为女儿发烧不能拖,就没有转院成功,现在,医院一直在拖着此事。

在7月26日,有媒体联系到医院,医院方表示,事情发生在7月22日,目前,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医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是22号那天入院,他们就是因为发烧才来咱们医院住的,那个电解质补给液也确实存在这个过期的情况,当时发现之后就立马制止了,实际输入的也就20毫升左右吧,而且我们医院和家属正在协商这件事,逐步地达成一致的意见,现在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病人还在咱们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现在病情已经好转,而且是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工作人员表示:“咱们这个大夫一直在观察他那个患儿的病情,医院肯定在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也跟我们的主管单位说了,首先我们要做的是不耽误患儿的病情,保证他那个患儿的正常治疗,然后再积极进行沟通、协商这件事,也建议他(家长)走司法途径。”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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