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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艺术》 作者: [澳] 戴蒙·扬 译者: 张毛毛 版本: 后浪丨天津人民出版社 时间: 2020年12月

文\夏学杰

戴蒙·扬,系澳大利亚作家、哲学家,著有《花园里的哲学》《分心》等书。《阅读的艺术》是其读书随笔集,探讨了何为阅读、为何阅读、如何阅读等问题。

戴蒙的阅读充满激情和惊奇,从海德格尔到海因莱因,从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超级英雄到思辨的实在主义,带读者走进那些伟大的读者的内心——博尔赫斯、柏拉图、伍尔夫——在这些杰出作家和读者的陪伴、指引下,人们学会如何成为理想的读者,让阅读真正自由、有益,充满乐趣,并拓展生命的边界。

本书带有些个人阅读的自传性,作者回顾了自己的阅读经验,他说年少时,自己沉迷于漫画。“我经常阅读漫画,而不是小说或诗歌——它们直截了当地给予了我满足感。我订阅的其中一本是《恶灵骑士》。名义上的反英雄,用‘审判之眼’ 看着暴徒们的眼睛,使得他们尖叫、哭泣。每个月我都会撕开塑料邮寄单,准备好享受正义的暴力带来的乐趣。”

戴蒙说,阅读本身值得向往,除非它造成伤害,否则不需要理由。“我之所以读书,是因为喜欢阅读的经历:与一种精致的、重塑的生活愿景邂逅。这并非意味着书中有某种无形的价值内核,并非意味着我能很快从自己的幸福转移到埋藏在纸堆和打印机墨水中的那些神圣的价值。这意味着我很享受这种体验,仅此而已。”

阅读是自由的。戴蒙说:“阅读需要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没有人强迫我设想他们的话语。它们充其量只是一个邀请。萨特认为这是一种吸引力,而这种想法在把玩的时候是不必要的。阅读总是两种自由的结合——艺术家的自由和读者的自由。”但,阅读并非轻松自在。阅读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文学价值只有在实践中才得以彰显:阅读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正如杜威所说,阅读往往涉及对文本的“迁就”。自然,阅读也是要用心的。仅仅抱着自由的心态去阅读是不够的,更需要恰如其分地行使这份自由。要有技巧地阅读需要平衡各种倾向:思想与情感、自发性与习惯性、服从与批判、急速与缓慢、大胆与谨慎、拘泥与超然。

尽管文明中充斥着语言符号,阅读的好处却很少被称道。能够很好地阅读被视为一种基本的技能,而不是终身的目标,亦不是一种需要坚持丰富和提高的创造才能。戴蒙甚至称,阅读是不太真实的活动。阅读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其他人看不见的。“我意识到没有人……能够进入我的阅读空间,”阿尔维托·曼古埃尔在《阅读史》中写道,“除了我自己的意志,再没有什么能允许别人知晓。”即使我大声朗读一如同古代和中世纪的习俗那样。——对观众来说,这种展示也可能是欺骗性的。很多使阅读在心理层面如此丰富的原因是私人的,而且可能与我的公众形象相冲突。一个有魅力的表演者可以营造一种大师级的印象——简·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亨利·克劳福德就是一个例子——但表演和解析之间存在着鸿沟。我可以谈论一部小说,并展示我的看法:专注或不安、通晓或无知、赞许或轻蔑。但是大部分的阅读都从检查中退出。

阅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它不是制造天才或圣徒的机器。戴蒙表示,阅读不太适合拿来招摇过市或自卖自夸。阅读是一种不显眼的天赋。对于那些寻求文化资本的人来说,写作是一种更明智的投资。叔本华说:“人就像其他生物一样,是可怜的动物,人的能力只为刚好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而设。”叔本华认为,试图真正理解这个状态是痛苦的。叔本华的观点不免有些偏激,但也说出来些实情。更何况,很多喜欢晒自己读书之人,好像并不怎么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