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夏季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柴桑公安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仅半小时查获了6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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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时,民警在渊明大道路段分别查获驾驶人谭某某和潘某某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两人检测结果分别为36mg/100mL和55mg/100mL,均达到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标准20mg/100ml,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13时09分,在柴桑南路柳林路口民警查获驾驶人潘某某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6mg/100mL,且潘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系无证酒驾交通违法。

13时20分,民警在柴桑南路庐山站路口查获驾驶人罗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0mg/100mL,且罗某某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系无证酒驾交通违法。

13时21分,在庐山东路二中路处查获驾驶人孔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9mg/100ml,且孔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两轮摩托车也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系无牌无证酒驾交通违法。

13时34分,在庐山东路二中路口处查获驾驶人陈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9mg/100mL,陈某某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交通违法,系酒驾交通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柴桑交警依法对谭某某、潘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94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对孔某某处以罚款2440元的处罚;对罗某某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 ;对潘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所有车辆进行暂扣。

来源:柴桑区发布

编辑:黄碧辰

责编:刘新乐

审核: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