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遭受水灾,卫辉群众撤离转移时,75岁孤寡老人护住两袋麦子不愿离开。

视频中这位老人蹲在地上,紧紧抓住自家两袋麦子舍不得撒手,不想离开。工作人员劝他放弃尽快撤离,老人还是不愿放手,并大哭起来。

持续有二十分钟,情况已经十分危急了,村干部强行让他撤离了。

有很多人不理解老人的感受,认为不就是两袋麦子吗,值不了多少钱,给老人点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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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这个麦子不能用钱来衡量价值。我们能想象得到,这些麦子从种植到收获,老人付出了多少时光和辛勤的汗水。

这些麦子寄托着老人的期盼和希望,见证着老人收获的喜悦。

这是个孤寡老人,他的人生没有其他,这些麦子就是他的全部。也许就是他今后生活的口粮,是他生活的希望,也是他最大的安全感,甚至比生命还重要。

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能够在文学作品中描写出与现实生活如出一辙的感情,这样的作品堪称一绝。

有位作家,于25年前写出一部小说。小说中主人公与这位孤寡老人经历竟然神奇般相似,只是结局截然不同。

这部小说就是《年月日》,作者阎连科。

与河南老人相同的是,小说主人公先爷也是位72岁的孤寡老人。

与河南老人相同的是,先爷家乡也遭受了天灾,不同的是,河南是水灾,先爷家乡是旱灾。

与河南老人相同的是,先爷为正在成长的农作物不舍得离开。

与河南老人不同的是,先爷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乡。

两个截然不同的选择,决定了两个人不同的命运。

一个老人,一条瞎狗,一棵玉米苗,活在一片广袤干旱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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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河南的水灾不同,小说主人公先爷家乡遭受了百年难遇的罕见旱灾。

千古旱年那一天,岁月被日阳烤成灰,用手一捻转,日子便火炭一样粘在手上烧了心,一串串的太阳光,不见尽止地悬在头顶上。先爷从早到晚间,一天里都能闻到自己头发黄灿灿的焦糊味。有时把手伸向天空留一下,转眼间还能闻到指甲烧焦后的黑色臭味儿……

小麦被旱死在地上,一世界焦干的枯颜色,将庄稼人的企盼落为空虚。村里人纷纷离开找寻生路,先爷准备出逃的时候,路过自家玉米田里尿了一泡,决定不走了。

他说:我72岁了,走不够三天也累死了。横竖都是死,我想死在村落里。

其实,他不舍得走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种植的一棵玉米苗成活了。

一个村落、一道山脉、一个世界仅就剩下他一个七十二岁的老人了。

玉米苗是他生活的唯一希望,是他的全部,重于他的生命

,每天他的生活都围绕着这颗玉米(玉蜀黍)苗展开。

他每天早上憋着尿,带着同样憋尿的盲狗,走八公里半到玉蜀黍苗所在的坡地,将宝贵的尿液浇灌到苗里。

长期干旱,村里的井几近干涸,先爷用棉被扔到井里面,吸里面渗出来的水,然后拧干棉被,用这点水来做饭,浇苗。

干旱越来越严重,井里面再也渗不出来一滴水,而且干旱让老鼠成灾,它们成群结队跳入井中,将棉被咬噬只剩一点渣渣。

先爷的生活困境不仅缺水,更缺粮食。仅有的玉蜀黍粒吃干净,他到村庄找寻食物,没想到每一户逃难后空无一人的家里,一粒米的储存都没有。

先爷灵机一动,想到因为干旱,种到地里的种子没有发芽。就顺着种子播种的间距,将地里的玉蜀黍粒一一刨出来。

但是,还没有刨出一半,发现大部分种子都被饥饿的老鼠洗劫一空。先爷和盲狗一起,找老鼠洞,在老鼠洞里将掺杂着老鼠屎的玉蜀黍粒抢了回来。

粮食只能维持一个星期,而水一滴也没有了。而玉蜀黍苗又出现了因大量老鼠屎渗透而引起肥料过热的干斑症。如果不及时浇水,这棵宝贵的苗就会被烧死。

先爷挑着担去找水,走了几十公里,终于看到水时,却被一群狼围攻。先爷用手中的扁担和狼群对峙了一天一夜,终于用强悍坚定的意志力将狼群逼退,而这时,先爷发现自己怕得已经尿了裤子。

干旱在持续,粮食耗尽,先爷和盲狗开始吃老鼠肉。当老鼠肉都吃尽的时候,玉蜀黍到了重要的长籽季节,这个时候需要大量的肥料,但一点肥料都没有。

先爷想了一个很残忍的办法:在玉蜀黍苗的旁边,给自己挖了一个墓穴,躺在里面,让盲狗用土将自己掩埋。让狗去几十里外的水边寻自己的生路,在村里人回来的时候,给带到玉蜀黍苗这里,将种子给村里人。

先爷意志坚定,终于将自己的肉身做了玉蜀黍的肥料。

用生命换来玉蜀黍活下来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全村人的未来

他守护着这颗玉蜀黍,是为全村人种植希望的种子,让人们在回到家乡时,能够有种子可以种植,在没有旱灾的日子中,收获满仓的玉蜀黍,人们不再挨饿,不再背井离乡逃荒他乡。

逃难的人们回到家乡,想起了先爷种植的玉蜀黍,终于发现了这棵玉蜀黍。

已经熟枯的玉蜀黍棵,里面结了七个手指肚儿大,玉粒般透亮的玉蜀黍子。

人们发现旁边有个墓穴,远处有条已经风干的狗。准备给先爷挪一处好的墓地时,打开墓穴发现:

先爷有一只胳膊伸在那棵玉蜀黍的正下面,其余的身子都挤着靠在玉蜀黍棵的这一边。先爷身上的每一节骨头和每一块肉,都被网一样的玉蜀黍根须揪串在一起,通连到那棵玉蜀黍的棵秆上去。到了这个时候,村人才发现那颗早断顶的玉蜀黍,下面还有两节杆,在过了一冬一夏后,仍微微泛着水润润的青颜色,还活在这年这月的这个季节里。

回到家乡的人们,因缺少秋天的玉蜀黍种,又开始结队逃荒。

最终留下七户人家的七个汉子,在七块互不相邻的褐色土地上,又种出了七棵嫩绿如油的玉蜀黍。

旱灾总会过去,那个时候,成千上万个种子收获了,逃难回来的全村人种下了玉蜀黍,收获了满仓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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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人拼死守护两袋粮食,不想离开,是不舍得自己的成果和付出的感情,守护的是安全感和希望。

先爷用生命守护玉蜀黍,不离开家乡,不去寻找自己的希望,是为了守护全村人的希望。

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人生活在温饱线上。他们亲手种植希望,他们最接近土地,最理解收获的辛苦和艰辛,也最尊重大自然。

阎连科的《年月日》,以其高超的文字功底和对意象的熟练驾驭,描绘了一幅虽凄凉但不悲伤的景象。

先爷用一己之力,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和大自然的灾害顽强抗争,虽然结局注定是个悲剧,在我们今天看来甚至有点荒诞。

一个看似很荒诞的做法,却是这位老人最高的信仰。用不可能创造出可能,这样的人必定是个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