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看到有人讨论“吴亦凡事件是否反转”,还有人问“吴亦凡事件是否真相大白”,我也想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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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美竹想当网红可以理解,但是方式错误

我认为所谓“吴亦凡事件”的准确表述,应该是“都美竹吴亦凡事件”。

这件事的起因并不复杂,也就是中国传媒大学高职学院在校学生都美竹在她私人的一次校外活动中与吴亦凡相识后发生关系,数月后她与其好友策划公开她与吴亦凡的关系,以此提高知名度。

如果事情只是如此,实际上还谈不到构成网络舆论事件,因为都美竹公开与吴亦凡的关系后,并未引起网民“大量”关注。

都美竹和其好友都是普通人,她们在网络上没有知名度,充其量我就是有几万粉丝的小网红。

都美竹想当网红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她想借助公开她与吴亦凡关系,进而提高她自己的知名度。这种想法心太急,也是幼稚的。

在上述整个过程中,都美竹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目前没有看到警方的结论。这至少证明,“都美竹—吴亦凡事件”不存在反转,也不存在真相大白。

二、写手徐某的推动,让都美竹爆料吴亦凡之事成了公共事件

客观地说,单凭借都美竹和其好友的思维能力和方式,还不足以生出“都美竹—吴亦凡事件”。

一个叫徐某的写手改变了一切。按照徐某的说法,是他主动联系都美竹,主动为都美竹出谋划,撰写10篇引人关注的文案,加速了舆情的形成。

按照警方调查情况通报里的说法,徐某之所以主动联系都美竹,是为了谋取利益。有网友分析,徐某主动联系都美竹肯定有图谋,不可能是义务帮忙。

据网上流传,徐某的说法不是为了谋取利益,而是根据都美竹的说法,加上他自己的语言加工,想把都美竹塑成“英雄”,引起网络关注。

也就是说,如果徐某没有主动联系都美竹,没有为都美竹爆料吴亦凡之事出谋划策,没有利用他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撰写文案,就没有后来的舆情汹涌。

徐某的加入,客观上起到了帮助都美竹实现网红目标的作用,起到了加热舆情的作用,也让这件事占据了大量公共资源。

就徐某的行为而言,是否违法,目前也没有相关的说法。这也从侧面证明,“都美竹—吴亦凡事件”不存在反转,也不存在真相大白。

三、那个因诈骗被抓的刘某超的出现,成了“都美竹吴亦凡事件”中的意外

根据此前前警方的通报看,都美竹的网络行为不仅被写手徐某盯上了,也被诈骗者刘某超盯上了。

在我们看来,不论是写手徐某的出现,还是诈骗者刘某超的出现,他们二人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利,只是徐某没有承认,而刘某超不得不承认。

刘某超从都美竹那里诈骗了18万元,肯定难逃法律的惩罚。问题在于,即便如此,刘某超的诈骗也是“另案”。

客观地说,这一另案,并未起到“都美竹吴亦凡事件”反转或者真相大白的作用。

四、事实上,“都美竹—吴亦凡事件”尚无实质性结果

此前警方的通报称,警方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该信息有三点,一是网民举报了吴亦凡,二是都美竹和吴亦凡互相曝光对方,三是目前尚无结果。

我们从吴亦凡工作室发布的声明中看到,吴亦凡已经通过律师走法律程序,而都美竹发布的博文里也有走法律程序的表示。

我们回到“都美竹吴亦凡事件”的原点,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都美竹认为她是受害者,而吴亦凡否认他是加害者。

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两个基本问题:都美竹到底是不是受害者?吴亦凡是不是加害者?

这样的问题应该由谁来回答呢?既然双方表示走法律程序,那就应该由调查此事的相关部门通过具体的调查来有根据地回答。

结束语:都美竹吴亦凡事件,由两个人之间的纠纷,逐渐演变成了公共事件。说到底,道德的事归于道德,法律的事归于法律。

该事件涉及的两个基本问题显然属于法律问题。如果都美竹和吴亦凡真的走法律程序,那么这两个基本问题的答案应该由执法和司法部门给出。